关于拆迁房产纠纷问题有谁晓得?



				
				
为爱浪漫1
12737 次浏览 2024-06-22 提问
145

最新回答 (6条回答)

2024-06-22 回答

你好,房改房买卖协议
1.了解产权可靠性;
2.确认登记的面积、使用期限;
3.清楚房屋背景与周边环境;
4.确定房价的合理性;
5.慎重办理交易过户手续。毕节房产纠纷律师点评:当事人遭遇房屋买卖合同等房产纠纷时,一定要依约定期限处理,因一方当事人的原因致合同处于迟延履行状态,在此期间由于住房限购政策的实施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对守约方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另一方承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诉讼请求,应予支持。房产纠纷律师是致力于处理涉及房产建设、买卖、租赁及拆迁等方面纠纷业务的专职律师。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法律问题,请登录九问律师网免费咨询律师。毕节律师顾圣国简介:顾圣国律师2004年法学本科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从事法律工作至今。现为贵州威迪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擅长刑事辩护、经济合同纠纷、侵权纠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法律顾问等法律事务。具有扎实的法律功底、丰富的工作经验及广泛的社会阅历。在实践中成功处理了大量疑难法律事务,赢得了良好的口碑。

2024-06-22 回答

你好,关于房产纠纷的问题有很多,我就举例来说一下吧,比如买了二手房过户后产权转移到购房者的名下,根据宪法、房地产法等规定不容别人侵犯、受法律保护,至于纠纷、那是另一法律关系,既然过户了与新产权人无关,可以报警。

2024-06-22 回答

《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规定补偿:第三章拆迁补偿和安置第十三条宅基地上的房屋拆迁,可以实行货币补偿或者房屋安置,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另行审批宅基地。第十四条拆迁宅基地上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补偿款。补偿款按照被拆除房屋的重置成新价和宅基地的区位补偿价确定。房屋重置成新价的评估规则和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的计算办法由市国土房管局制定并公布。按照前款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的,不再进行房屋安置或者另行审批宅基地。第十五条拆除宅基地上房屋以国有土地上房屋安置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拆迁补偿款,并与安置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款结算差价;但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以经济适用住房安置被拆迁人的除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作为拆迁人实施拆迁,以本集体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安置被拆迁人的,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报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按照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安置,也可以结合被拆迁人家庭人口情况安置。其他拆迁人委托农村集体经济组搜索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安置被拆迁人的,可以参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第十六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在集体土地上建设安置房屋的,应当符合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年度计划,依法取得用地和规划许可。第十七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作为拆迁人拆迁宅基地上房屋,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另行审批宅基地由被拆迁人自建房屋,并对被拆除的房屋按照重置成新价给予补偿。其他拆迁人委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安置被拆迁人的,可以参照前款规定执行。第十八条拆迁补偿中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当经过合法批准,且不超过控制标准。未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不予认定。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超出控制标准的部分,不予补偿;但1982年以前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超出控制标准的部分,可以按照区、县人民政府的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每户宅基地面积的控制标准,按照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若干规定》第六条确定的标准执行。第十九条拆迁补偿中认定宅基地上房屋建筑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标明的面积为准;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但具有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房文件的,按照批准的建筑面积认定。本办法施行前宅基地上已建成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房文件,但确由被拆迁人长期自住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属于征地拆迁房屋的,补偿标准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报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属于占地拆迁房屋的,补偿标准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确定,报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本办法施行后宅基地上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者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房文件的,拆迁房屋时不予认定。第二十条农村村民符合审批宅基地条件但未实际取得宅基地,且按照拆迁实施方案安置确有困难的,拆迁人应当按照区、县人民政府的规定给予适当补助。但拆迁实施方案确定以另行审批宅基地的方式予以补偿安置的除外。第二十一条占地拆迁宅基地以外房屋的补偿,参照征地拆迁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二条对利用宅基地内自有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的,拆迁人除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予以补偿、安置外,还应当适当补偿停产、停业的经济损失。其中,征地拆迁房屋的经济损失补偿标准,由区、县人民政府规定;占地拆迁房屋的经济损失补偿标准,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区、县人民政府备案。第二十三条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征地拆迁房屋的搬迁补助费,由区、县人民政府规定;占地拆迁房屋的搬迁补助费,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区、县人民政府备案。第二十四条拆除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照重置成新价结合剩余期限给予适当补偿。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二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擅自实施拆迁的,由市或者区、县国土房管局责令停止拆迁行为,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第二十六条市和区、县国土房管局违反本办法规定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以及其他批准文件的,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以及其他批准文件后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或者对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关键词:北京法律咨询,聘请律师,律师在线咨询,免费咨询,法律援助,刑事辩护,诉讼仲裁,离婚继承,合同纠纷,股权转让,尽职调查,律师见证,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工商查档,行政诉讼,法律顾问,债权债务,人身损害赔偿,,知识产权,保险纠纷,侵权侵占,私人律师,房产纠纷,拆迁补偿法律顾问,诚信律师,房产律师,资深律师。欢迎访问中国功夫律师网

2024-06-22 回答

如果是有证的宅基地的话是可以家族永久性使用的,是可以儿女继承的,女儿一样有继承的权利,如果老人没有遗嘱的话,一般都是平分,不过一般女儿都嫁出去了,继承是有困难的,儿子继承就顺理成章,最好到当地国土所咨询下,还有,千万不能转为红本商品用地,因为那样的话70年后国家就可以收回了,那样您的子女就享受不到了!

2024-06-22 回答

你好,房改房买卖协议
1.了解产权可靠性;
2.确认登记的面积、使用期限;
3.清楚房屋背景与周边环境;
4.确定房价的合理性;
5.慎重办理交易过户手续。毕节房产纠纷律师点评:当事人遭遇房屋买卖合同等房产纠纷时,一定要依约定期限处理,因一方当事人的原因致合同处于迟延履行状态,在此期间由于住房限购政策的实施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对守约方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另一方承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诉讼请求,应予支持。房产纠纷律师是致力于处理涉及房产建设、买卖、租赁及拆迁等方面纠纷业务的专职律师。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法律问题,请登录九问律师网免费咨询律师。毕节律师顾圣国简介:顾圣国律师2004年法学本科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从事法律工作至今。现为贵州威迪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擅长刑事辩护、经济合同纠纷、侵权纠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法律顾问等法律事务。具有扎实的法律功底、丰富的工作经验及广泛的社会阅历。在实践中成功处理了大量疑难法律事务,赢得了良好的口碑。

2024-06-22 回答

那边拆迁房价格大概也在2W左右,不过不建议买拆迁房,纠纷太多。

扩展回答

关于拆迁房屋面积计算问题

想请问下这天井应计算入建筑面积内吗,现在面临拆迁。房管局现在不给我们算我家属于比较古老的简易筒子楼.,但感觉这应该算在内吧.,这种楼的中间有一个10平左右的露天天井?不知道国家有没有相应规定.望尽快回复..天井封闭于楼的中央位置

拆迁房屋的问题


能否要求以后重建补差购置2套住房目前房子要拆迁了,
这样的情况下拆迁房屋怎么个补偿法,儿子刚出生还没落户?是按照房产证上人口数进行补偿吗,面积不大75平方,
房子名字是我和老婆的,但是贷款还没有还清,父母和弟弟同住

关于咸阳市区拆迁房的一些问题

奶奶留下来的,听说开发商只认有楼板的房子?这个也不清楚,还有建议不建议我花个两三万也盖个两三层的,就想知道一下,紧挨着铁路?不是说开发商只认房产证上的面积吗,道南)最近听说七里铺那边拆迁补的很高,是一层半,那些人都提前把房子盖到三层甚至四层,真有那种说法吗,然后赔了好多钱,还有半个院子(和另一家公用一个院子我在民院十字那边有套平房,所以也盖不了多高,您看我该怎么办

关于装修的纠纷的问题

南面有6户,我买的比较早,现在这5家刚卖出去,说现在这样危险,现在两边的业主给我打电话,已经装修好入住了。他们要是换就必须把我家的玻璃拆下来,我是真不想换。就是大家用的窗户是一体的,他们都在装修,我这个调了木框架镶玻璃的顶子,要是我装的话对我的影响太大了,我是其中一户,边上还装了暖气,没钱了,一米一二宽,这个房子开始业主装修的时候,是把六间房统一做了一个整体的飘窗,一个整体的,因为这是顶层,他把这6间房全卖出去了,都是用铝合金条固定的,(这样已经6年了都没事)非要换,我住在中间的房间,因为这是一个整体结构,六家都是这样的格局先说一下这个房的基本情况,说要换这些玻璃,下面铺地板,太高了,就是那种一室一厅的格局,问我同意不同意,以前有个阳台的,刚代上款,很多块,墙也要凿40公分宽才能施工,是一个业主的,玻璃的框架都是连着的,顶上的玻璃也换,就是装这个的成本,而且我已经装修好了,装这个玻璃窗户要花费1万元,一米多高的双层玻璃,这个房是顶层2手房,压力挺大,请问我怎么办啊,想换成真空玻璃的,而且手头不富裕。他们要是想换我感觉就要把六家玻璃全拿下来才可以换

关于劳动纠纷的问题,希望有高人解答!!

我问过其他员工,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负责的工作就是设计装修方案。
哎,大家都没签。
现在就担心以后万一出什么事。
但是我已经工作大概半年多了,我们按照客户提供的预算,就是设计一些广告宣传画,公司到现在并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谁能告诉我,或者劳动协议什么的。跟老板提过,因为没有劳动合同啊,或者家庭装修,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该怎么办,他说这个不用签。。
现在在一家装饰公司上班我是学设计的,他们说也都没有,给其进行装修设计工作,公司这样做有没有违法

关于房屋拆迁归属问题

土地证是写她的名字,请问能作为拆迁补偿的依据吗 谢谢大家。不过,在我爸爸这里保管。现在开发公司是做无人处理财产要把房子拆掉。我爸爸的姨妈有一套老房子要拆迁,但是没办法,我爸爸很气愤大家好,简单地问一下,可是她已经去台湾了,我们一家人的户口是在这个房子里

关于老房子拆迁问题!

残疾人可否多拿到些面积,有残疾证),里面有我和父亲的户口(父亲是残疾人:可否为了将来的孩子多分一点情况。
问题一,所以打算10月初领,但现在房屋要拆迁了:光领证不入户口有用吗:我外婆家有老房子十月拆迁?
问题四?
问题三?
问题二:在拆迁前多久领证才有效,我原本打算和老公10月底领证
问题补充:是上海的 现在对外公布是30万一个人 有的家庭分一套2房再给20万

关于房屋所有权纠纷的问题。

我出资的那一半是否归我所有,他们住了5年后搬出。如老人去世后或拆迁。后来小姑子一家没有房子住30年前,房产该如何分配,把房产证改成公公的名字。婆婆在没经过我同意的情况下,婆婆拿钱让他们把房子扩大了30平方米,我和婆婆各出资一半共买一处房子?老人的一半应该作为遗产分配

相关问题

页面运行时间: 0.070436954498291 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