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拆迁的有谁清楚?



				
				
shangna52088
14627 次浏览 2024-05-14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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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5条回答)

2024-05-14 回答

存在问题1,为确保城中村和老旧小区拆迁改造工作顺利实施,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老旧小区和城中村改造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的通知》,区政府制定了《海港区城中村拆迁改造管理若干规定》,旧改项目运作和拆迁工作稳步推进。但也仍存在一些问题,制约着我区旧城村拆迁改造工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前期工作繁杂。
1、个别工作环节尚不够细致。旧村改造与村委会签订的拆迁安置协议对村公产的补偿未进行过细量化,具体补偿由中标企业与村里协商解决;旧城改造前期征求意见环节,由于工作时限要求,只能征求办事处、辖区居委会及居民代表意见,未能做到与所有住户进行沟通。
2、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困难。一个城中村或老旧小区基本涉及十几个产权单位,在土地挂牌前在委托土地、房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的基础上,与各家洽商并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有的产权单位根本不配合工作,甚至不提供其土地、房产手续。

2024-05-14 回答

你好,这个相关政策还是要根据当地政府的补偿来定,没有每个地方都是不一样的,像一线城市跟二线城市就会所差别,在拆迁补偿中,很多人都会提到一个词“拆迁分房”,那么究竟什么是“拆迁分房”呢我国拆迁分房政策是如何规定的呢下面这边就来简单介绍一下,你可以参考看看的。拆迁分房政策的相关规定:我们通常所说的拆迁分房也就是“拆迁还房”,是指在拆迁中以房屋产权置换实物补偿给被拆迁人的一种拆迁补偿方式。
一、产权置换也叫“拆一还一”、“拆迁回迁”、“实物补偿”,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
(一)价值标准产权置换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
(二)面积标准产权置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二、产权置换分为两种形式:
(一)异地安置:是指由于开发商项目不涉及住宅或由于该地块容积率原因,不能进行回迁安置,只能选择在其他地块上新建安置房,再通过产权的增减尽量以等价价值做到产权置换。
(二)回迁安置:是指开发商拆迁重建项目能够完成回迁安置,通过产权置换比例完成回迁安置。附:目前我国各大城市在拆迁补偿上都有设定人均最低面积,如上海人均最低面积为22㎡,所以拆迁安置。以上关于拆迁分房相关事项就介绍到这,这边友情提示一下:房子装潢的补偿.比如铝合金窗和防盗门的补偿与一般门窗不同;石英水磨地和一般水泥地的补偿不同;需要补偿和不补偿的项目容易混淆,都必须在拆迁方作记录后一一过目.大概就是这些了,以上内容可供参考哦,很高兴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帮助。如果觉得给力的话竖个大拇指呗,祝你生活愉快。

2024-05-14 回答

存在问题1,为确保城中村和老旧小区拆迁改造工作顺利实施,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老旧小区和城中村改造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的通知》,区政府制定了《海港区城中村拆迁改造管理若干规定》,旧改项目运作和拆迁工作稳步推进。但也仍存在一些问题,制约着我区旧城村拆迁改造工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前期工作繁杂。
1、个别工作环节尚不够细致。旧村改造与村委会签订的拆迁安置协议对村公产的补偿未进行过细量化,具体补偿由中标企业与村里协商解决;旧城改造前期征求意见环节,由于工作时限要求,只能征求办事处、辖区居委会及居民代表意见,未能做到与所有住户进行沟通。
2、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困难。一个城中村或老旧小区基本涉及十几个产权单位,在土地挂牌前在委托土地、房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的基础上,与各家洽商并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有的产权单位根本不配合工作,甚至不提供其土地、房产手续。

2024-05-14 回答

授权人:*******身份证号码*****地址*****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地址******授权人******现授权******代为办理关于***区**路**号房屋拆迁、安置补偿、选房以及签协议等一切手续。此致拆迁部门名称授权人:签名被授权人:签名日期:

2024-05-14 回答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42号)第五条规定,个人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及因拆迁重新购置安置住房,可按有关规定享受个人所得税和契税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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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知道房屋搬迁后的赔偿是按照现在的使用面积赔偿还是按照证上面写的面积赔偿,房子属于私房?

第三,还差一点?如果开发商硬要说我们的房子不值钱怎么办。现在使用的面积比如说是X平方,很明显的我们对于开发商提出的赔偿不满,我家的房子近段时间内可能要拆迁:

第一:现在有多少房子面积就陪多少,但是房证上面写的面积却不到X。还有就是不能用还建房那种低劣的房子来陪给我们?还是现在没有正式得出来要等以后才有效,我们有资格提出更高的赔偿价格吗,现在评估商已经对我们房子进行了评估?

第二。如果这样,现在有几间门面就陪几间给我们,开发商需要用我们的房子的地皮?我们的基本想法是,新出台的物权法对我们马上将要搬迁的房子起不起作用我想关于房屋的拆迁和物权法提出几个问题。我们就这几点要求是否能够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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