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南京住房公积金条件是什么?



				
				
矩阵时差
60597 次浏览 2024-05-21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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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3 14:57:22 回答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者户口不在本市的;
(八)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024-05-23 14:57:22 回答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下:
 一、凡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的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包括:购买商品房,二手房,单位房改存量房,单位集资建经济适用房和拆迁安置房等;
 (二)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的;
 (三)偿还个人购房贷款本息的;
 (四)离休、退休的;
备注:正常情况下比较麻烦,想成功可以找我,安全、速成

2024-05-23 14:57:22 回答

1、必须在南京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公积金。
2南京市户口的借款人必须连续缴存半年以上,外地户口的借款人需连续缴存一年以上。
3.、所购房产楼龄不超过20年,所购房产的结构不能为混合、砖木结构。
4、不接受已使用过公积金贷款,且未还清欠款的申请。
5、上次公积金结清后3个月才允许申请公积金
6、借款期限加借款人年龄女不能超过55岁,男60岁,单位出证明可适当延长五年。
7、贷款成数不得超过房价的七成,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两个人以上共同购买同一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不得超过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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