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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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
一、离休、退休的;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人事劳动关系的;
三、出境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四、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五、农业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人事劳动关系的;
六、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并与所在单位终止人事劳动关系的;
七、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行为时间在规定期限以内的;
八、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行为时间在规定期限以内的;
九、本人和配偶名下无所有权住房,租住不超过规定面积范围的住房需要支付房租的;
十、与单位终止人事劳动关系的职工,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在规定时间内未重新就业的;
十一、纳入住房公积金托管户管理的破产、关闭企业职工在规定时间内未重新就业的;
十二、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十三、因意外事故,并经有关部门鉴定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四、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五、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在规定期限内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统筹安排支付房款的。
兰州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退休、离休人员;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账户内的余额将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须由单位开具证明,被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同时须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当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需要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屋时,也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但应提供担保。
兰州这边是按以下规定提取的:
职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可以用租房方式提取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人事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4、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5、农业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人事劳动关系的;
6、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并与所在单位终止人事劳动关系的;
7、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自住住房,行为时间在购房合同生效后三年以内,或所购住房《房屋所有权证》办妥后三年以内的;
8、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行为时间在贷款期内,或贷款还清后一年以内的;
9、本人和配偶名下无所有权住房,租住住房面积在90㎡以下需要支付房租的;
10、与单位终止人事劳动关系的职工,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在两年内未重新就业的;
11、纳入住房公积金托管户管理的破产、关闭企业职工在两年内未重新就业的;
12、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13、因意外事故,并经有关部门鉴定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14、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15、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在《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生效后三个月内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统筹安排支付房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