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怎么提取公积金?



				
				
乐趣小鱼
76012 次浏览 2024-06-02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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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4 15:46:53 回答

青岛提取公积金: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希望可以帮到你。

2024-06-04 15:46:53 回答

青岛公积金提取方法:
1、登陆当地住房公积金网站查询。
2、拨打公积金热线电话查询。
3、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查询。
4、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网点查询。
5、如果有公积金联名卡,可以登录网上银行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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