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肥城住房公积金提取有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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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城住房公积金提现金需什么条件
4个回答11个关注 2018-06-21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五)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及商业性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七) 进城务工人员或户口在本市辖区以外的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八)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九)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