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廉租房申请条件有哪些需要注意哪些细节?



				
				
HELLO小不不
81385 次浏览 2024-06-02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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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2 回答

1、申请:购房人欲购经济适用住房必须首先到市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房管局6楼)领取并填写《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及提供相关证件。 
2、核查:市经济适用房发展中心负责对购房人填写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的内容进行核查。 
3、审批:经过核查,如果申购人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条件,市经济适用房发展中心方能批准其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4、市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填发的《经济适用住房交易联系单》作为交易确权的依据。 
附: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对象必须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1、购房人必须具有本市城镇户口。 
2、购房人必须交缴住房公积金。 
3、购房人必须是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 
4、购房人的家庭必须是中低收入家庭。

2024-06-02 回答

1、申请:购房人欲购经济适用住房必须首先到市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房管局6楼)领取并填写《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及提供相关证件。 
2、核查:市经济适用房发展中心负责对购房人填写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的内容进行核查。 
3、审批:经过核查,如果申购人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条件,市经济适用房发展中心方能批准其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4、市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填发的《经济适用住房交易联系单》作为交易确权的依据。 
附: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对象必须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1、购房人必须具有本市城镇户口。 
2、购房人必须交缴住房公积金。 
3、购房人必须是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 
4、购房人的家庭必须是中低收入家庭。

2024-06-02 回答

2016年北京廉租房申请条件
1、廉租房申请人户籍登记地在本区,取得本市户籍满5年的方可申请。就是说外地的朋友必须取得北京户籍并满5年才能申请廉租房,否则是不满足北京廉租房申请条件。
2、在申请人为单身的情况下,要求符合晚婚年龄。
3、已经离异的单身申请人要求离异满3年后方能提出申请。
4、符合北京廉租房申请条件的朋友申请廉租房的家庭上年月收入人均低于580元(连续一年)。
5、家庭人数为1人的,年收入要求低于6960元、家庭人数为2人的要求年收入低于13920元,申请家庭每增加1人,按增加6960元计算,依此类推。
6、申请廉租房的家庭人数为1人时要求家庭总资产低于15万元、家庭人数为2人时低于23万元、为3人时低于30万元、4人时低于38万元、家庭总人数5人及以上的要求总资产低于40万元方可申请。
7、无房户或者拥有私有住房和承租公有住房的,家庭住房人均使用面积应低于7。5平方米、且申请人和家庭成员5年内未出售或者转让过房产。
8、被拆迁、有特殊病人员、重残人员、有年龄在60岁及以上人员、居住市政府确定的解危排险范围内房屋的居民。
9、申请楼房配租的家庭人口应当在二人以上。有以下情况的不得进行廉租房申请:
(一)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的不得进行廉租房申请。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
(二)离婚不足2年的不得进行廉租房申请;
(三)在5年之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不纳入保障范围。但廉租房申请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转让住房并提供有关证明的除外;
(四)领取城镇居民社会保障金的被拆迁人,在拆迁补偿中已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规定政策获得补偿安置的不得进行廉租房申请;
(五)挂靠户口所挂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不得进行廉租房申请;
(六)拥有轿车或经营性机动车的不得进行廉租房申请;
(七)兴建、购买商业用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不得进行廉租房申请;
(八)出资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就读高收费学校的不得进行廉租房申请;
(九)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况。2015年北京廉租房申请流程
1、申请登记:廉租房申请家庭应当由户主(或持证人)向户籍所在地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廉租房书面申请,填写审批表并提供相关资料。
2、审核公示:
(1)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就廉租房申请人的家庭收入、财产、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并公示(公示期限为10日),公示期间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审核意见连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至区房地产管理部门。
(2)区房地产管理部门自收到廉租房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对廉租房申请人家庭的住房状况进行核查,并提出审核意见,连同廉租房申请材料一并报送至区民政局。
(3)区民政局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对申请人家庭的收入、财产状况进行核查,并提出审核意见,连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至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4)经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审核,对家庭收入、财产、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家庭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公示期间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予以核准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公开登记结果并报区建设局备案。
3、审批执行:
(1)街道组织在廉租房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工作单位初审公示(10日),街道乡镇提初审意见、配售方案(2个工作日)。
(2)区县复审廉租房申请资料、确定配售方案(5个工作日),公示(5日)。
(3)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2个工作日)。
(4)符合廉租房申请条件的,进行摇号配租配售。
(5)摇中,进行配租廉租房,对符合条件的廉租房申请人,由区建设局发放租金补贴,对承租国家直管公有住房的由区房产管理部门给与租金减免;对符合要求配租住房的廉租房申请人,由区建设局按登记顺序安排配租住房;未摇中,继续轮候或取消资格。需要说明的是,以上廉租房申请条件仅限于北京地区。各地的申请条件由于具体情况不同会出现细微的差别,请希望申请廉租房的朋友就近到当地的相关部门查询当地的廉租房申请条件细则。

2024-06-02 回答

秦皇岛廉租房申请条件:
(一)家庭月收入符合本市民政部门规定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并已接受民政部门连续救助1年以上;
(二)家庭成员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并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五年以上,其它成员迁入此住处须满两年以上;
(三)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
(四)家庭无住房和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 平方米(含私房)、一人户低于30平方米(含私房),或原来有住房,因发生重大变故(病变、灾害等)而失去住房的家庭;五)已租住公有住房的家庭,申请“转换配租”的符合前四个条件即可。单孤老、病、残等由社会福利管理机构予以保障的一人户家庭,不列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廉租住房的配租标准以满足最低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要为原则,人均配租建筑面积为15平方米(含原住房面积),一人户配租建筑面积为30平方米(含原住房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货币配租的租金补贴标准为:海港区6.5元;山海关区4.5元;北戴河区5.0元;开发区西区6.5元,开发区东区4.5元,以后视市场租金情况予以调整。各县配租租金补贴标准由县政府依据当地实际租金情况确定后报市房产管理局备案。

2024-06-02 回答

1、具有本市城镇户口且申请人家庭成员至少一人取得本市户籍三年以上;
2、家庭人口在2人以上(含2人),离异人员离异须满3年以上,单身人员须年满30周岁以上(孤儿年满18周岁以上);
3、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0.8倍以下;
我市上年度城镇低收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如下:
海港区(含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为1379元/月
山海关区(含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为1017元/月
北戴河区为1416元/月
4、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一人户低于30平方米);
5、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以上价格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具体价格以购买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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