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条件?



				
				
CHA1LUL1ANG
49942 次浏览 2024-05-23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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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5-25 17:08:32 回答

符合以下条件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五)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七)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2024-05-25 17:08:32 回答

房公积金贷款办理程序  第一步:符合贷款条件的申请借款人到当地办理机构办理公积金缴存证明;第二步:携带户口本、身份证、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购房发票、最高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职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领取借款申请表、收押合同等表格材料,填写《申请书》;审核后开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经济适用房不需进行评估)。  收押合同(选担保中心担保或选抵押加保险担保方式的)须由开发商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若非法人代表签字需法人代表授权书,(授权书复印件须加盖红章)。购房合同第11页如不是法人代表签字,也需要法人代表授权书。开发商提供公积金贷款到账的银行账号(提供书面证明盖章原件)。  第三步:评估借款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2024-05-25 17:08:32 回答

住房公积金需要的条件
(一)离休、退休的;
  (二)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1年后仍未重新就业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出国(境)定居的;
  (四)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其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可以申请提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五)调离本市行政区域的。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非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1年内;
  (二)翻建、建造自住住房的,自审批之日起1年内;
  (三)大修自住住房的,自危房鉴定书签发之日起1年内;
  (四)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自贷款结清之日起6个月内;
  (五)无房户租赁住房用于本人居住且每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或者承租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的;
  (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可以提取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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