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产权年限是怎么算的有哪些方法?



				
				
好吃不懒做也
29843 次浏览 2024-06-22 提问
39

最新回答 (4条回答)

2024-06-22 回答

一、房屋产权年限怎么算   1、住宅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   2、房改房的产权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时间以该地块地上房屋参加房改之后第一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房屋为准。   3、经济适用房的使用年限为50年。房地产公司买地的时间开始的,购房合同上会写明,比如该土地使用年限自1997年-2067年,一共70年,如果购买房屋的时间是2006年,那么您的土地使用权只有61年,但你拥有永久房产权, 到2067年你只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就能继续居住下去,因为在我国土地是不允许私有化的.土地所有权始终归国家所有,个人只获得土地使用权。   二、房屋产权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70年;   (二)工业用地50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八条: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并退还相应的出让金。   第一百四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024-06-22 回答

一、房屋产权年限怎么算   1、住宅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   2、房改房的产权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时间以该地块地上房屋参加房改之后第一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房屋为准。   3、经济适用房的使用年限为50年。房地产公司买地的时间开始的,购房合同上会写明,比如该土地使用年限自1997年-2067年,一共70年,如果购买房屋的时间是2006年,那么您的土地使用权只有61年,但你拥有永久房产权, 到2067年你只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就能继续居住下去,因为在我国土地是不允许私有化的.土地所有权始终归国家所有,个人只获得土地使用权。   二、房屋产权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70年;   (二)工业用地50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八条: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并退还相应的出让金。   第一百四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024-06-22 回答

一般门面房产权使用年限:一般为50年.但是这个年限与产权归属无关。其意义在于房屋使用超过50年后再出现质量问题设计方和建造方均不在承担责任。打个简单比方:房屋设计使用年限类似于汽车报废年限,你买了一辆汽车也不可能开一辈子对吧,但即使到了报废年限,汽车的权属也是你的。

2024-06-22 回答

1.首先去房管站查下权属;(以天津市公有住房租赁合同甲方签章为主) 2.填写购买公有住房申请表及购房人有关情况调查表; 3.上报房管局审批; 4.交费买权属; 5.房管站验房看房屋是否有拆改,没有的话排队等下产权; 7.凭取件单直接到区房管局取本。 购买产权的计算方式: 根据《关于印发2003年公有住房出售政策的通知》规定,折扣工龄计算到1991年年底前,年工龄折扣额按每建筑平方米4元计算。购房价格根据房屋的房龄、地段、楼层、朝向、购房人工龄等具体情况计算,您的住房实际交款价格请向售房单位进行咨询。 公产房后买产权计算1:  购房款=[成本价*(1-住房竣工年限*2%)*(1-调剂系数和)*(1-现住房折扣率)-职工工龄合计*年工龄折扣]*一次性付款折扣率*住房建筑面积-预交房款  公产房后买产权计算2:  购房款=[(标准价-职工工龄合计*年工龄折扣)*(1-住房竣工年限*2%)*(1-调剂系数和)-负担价*现住房折扣率]*一次性付款折扣率*住房建筑面积-预交房款  请注意!因为有的公产是托管产,企业资料不全,这种情况下买产权很麻烦,甚至有可能买不了。因为这些企业的资料有的没有,有的缺失了,房管科就不愿意审批!需要给房管好处费才可以! 2014年7月31日前公房产权出售一次性付清将优惠10%。8月1日起将取消优惠。 2014年7月1日起,可售直管公房应当由承租人购买房屋产权后方可出租。7月1日前,可售直管公房已转租并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可以自愿购买产权,或者转租合同期满由承租人购买房屋产权后再出租。经直管公房管理单位同意,未购买产权的直管公房可以向享受廉租房和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的居民转租。 2014年7月1日起,经直管公房管理单位认定,可售直管公房转让使用权时,由受让人在购买该房屋使用权时购买房屋产权。不可售的直管公房仍可按照原规定进行使用权转让。凡成套公有住房,除历史风貌建筑,党政机关、科研单位及大专院校院内与办公、科研和教学用房不可分割的住房,危房,政府代管住宅以及市政府规定不宜出售的住房外,均可出售房屋产权。 自2015年起,按照优惠逐年减少、出售价格逐年提高的原则,将逐步提高公有住房产权出售价格。 由于成套伙用住房的部分房间(如厨房、卫生间等)为公用,其所有权面积无法拆分,因此无法出售。 购买直管公房产权时,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购房人持 《公有住房买卖协议书》、所购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全额购房发票(全款专用收据),到职工单位所在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支取。

相关问题

页面运行时间: 0.15995407104492 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