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权的房屋目前的物业法出台后新规定?



				
				
陌陌上阡
7657 次浏览 2024-06-20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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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5条回答)

2024-06-20 回答

40年产权房”确切地说应该是“40年土地使用年限房”,年限不是房子的产权年限,而是土地使用权的年限。房屋的产权永远是业主的,而土地是国家的,业主只有使用权。土地出让是有偿的,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如需继续使用,需提出申请并缴纳土地出让金。《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在40年后如何,目前详细的法律规定还未出台,此外,土地出让金的交纳标准也没有一个明确的计算方法。不过,如果今后该类物业比较普遍的话,土地到期后业主需补交的出让金应该不会太高。

2024-06-20 回答

40年产权房”确切地说应该是“40年土地使用年限房”,年限不是房子的产权年限,而是土地使用权的年限。房屋的产权永远是业主的,而土地是国家的,业主只有使用权。土地出让是有偿的,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如需继续使用,需提出申请并缴纳土地出让金。《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在40年后如何,目前详细的法律规定还未出台,此外,土地出让金的交纳标准也没有一个明确的计算方法。不过,如果今后该类物业比较普遍的话,土地到期后业主需补交的出让金应该不会太高。

2024-06-20 回答

根据《中华人名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指示,可有三种途径供业主们选择房随地走,国家给予一定补偿尽管目前没有政策出台,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局部矛盾的显露,这一问题会得到有效解决,知识暂不排除短期内引发争议和投诉的可能。由于土地是国家的,业主知识拥有暂时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有权利收回,这里就存在着国家土地所有权和个人房屋所有权之间的矛盾。产权人重新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期限届满之后,国家将收回土地,产权人则可以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向国家交纳土地出让金。如果70年后由于城市建设或其他政府行为要拆除房屋,收回土地,同样会根据相关拆迁管理办法给予业主相应的补贴。等待政府出台适宜政策依据目前的拆迁政策来看,由于土地使用年限问题给购房者造成明显经济利益损失的可能性不大,除非涉及到未来遗产继承等方面的问题。涉及到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等问题,从长远来看,开征物业税将是一项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但目前政府还没有出台相应的法规,且距离商品房土地使用70年限期还很远,一旦业主对补偿低价的具体细则接受不了,有可能引发一定层面的社会问题。但政府会在适当的实际出台相关政策,购房者无需对70年后的住宅土地使用权方面有太多忧虑。

2024-06-20 回答

一、商住用房,是指楼盘以商业立项,但以住宅名义对外销售的房屋。因限购政策和价格,大量一线城市的刚需人群选择了购买商业性用房来自住。
二、但根据相关规定,商用房产权年限为40年,低于普通住宅的70年产权。我国2007年出台的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并无自动续期的规定。
三、如果续期问题“有法可依”,根据我国1994年出台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四、即便国家批准了续期,对于采用何种方式续期,新的年限怎么制定,续期费用的标准如何,各方也存有争议。根据现有法律来看,很可能会由业主缴纳土地使用金;也不排除以后也像住宅一样自动续期,而且有可能不用缴费。希望可以帮到你~!

2024-06-20 回答

房子的使用年限其实和房子所在土地的使用性质有关。而根据现行的政策规定如下:
1、即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
2、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3、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4、综合用地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5、加油站、加气站用地为二十年;在购房者买房时,应要求开发商提供土地使用权证,上面标注的期限就是该楼盘的土地使用年限,购买后房屋的产权就是购房者的了。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可以通过交纳土地使用费的方式重新获得使用权。根据国家规定,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在土地使用权期满后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支付一定数额的土地使用费。具体到住宅小区,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续期,补交土地使用费。再次申请的期限,不超过30年。但至于土地使用费金额是多少目前还没有明确的规定出台。《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据此来看,这一规定避免了由谁去申请,审批能否获得批准的问题,对“有产者”是一个极大的利好消息。这解除了城市普通百姓心头的一大顾虑,即7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房屋占用的土地使用权不是会被国家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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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使用权


1,谢谢。这是什么原因,按照规定房子使用权是70年,是85年的老房子,房屋设计使用年限也就50年。20年后国家想收回就收回、85年的房子到现在已经用了26年,我们常说的设计使用年限,我们常说的大产权70年,一般规定砖混结构的是50年,但如果再过5年、房屋建筑使用年限和房屋使用年限相差20年,我再贷款是不是只能贷19年了,可我看房屋评估报告中说房屋使用权只用24年,小产权50年之类的?
请懂行的人给我解答下。
我的问题是。据说房屋贷款年限是按照房屋使用年限算的,怎么能使用到70年能:一个是房屋建筑使用年限。
然后我就很糊涂了?
简单的说就是两个房屋使用权的概念。
2,这是不是说50年后我的房子就算是危房!
归纳下来就2个问题,不收回了你再交点钱,也就是房子用了31年了,简单的说就是85年的房子到今年已经使用26年,那么从今年算起,但只要不塌就可以接着用20年。
还有一个问题是关于房屋贷款的!按照这情况来说50年后房子就算危房了,我应该还有70-26=44年,我今年贷款能贷30年(公积金只有20年);第二个是房屋使用年限,我算第二个业主,贷款的话最多能贷24年还是44年我刚买了一个二手房?,当时的央产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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