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质量问题有没有了解?



				
				
八零梁行
69214 次浏览 2024-05-07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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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5-09 16:27:52 回答

保障房质量问题大致可以分为三类。
第一,如果是一些小的质量瑕疵问题,例如比较小范围的空鼓、门窗缺少配件密封不到位、开启不灵活等,这些问题业主可以直接报修物业或者开发商进行处理,物业或者开发商会安排专门的施工人员,来进行问题之处的维修工作。
第二类问题就是一些比较大型的质量问题,直接导致业主无法完成入住的。例如房屋漏水等。如果业主尚未完成收房手续,那么业主在这时可以依法请求拒绝收房,在开发商整改完所有的质量问题之后,再办理入住手续。另外,也可以根据合同的相关规定,要求开发商承担由于延迟交付而造成的违约责任;如果业主已经办理完入住手续,在入住之后发现这些问题的,业主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维修期间的损失,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第三类问题就是出现的房屋裂缝以及露筋等问题,此时业主有权要求开发商尽快查明原因之所在,并要求出具国家专业鉴定部门的报告,证明是否房屋存在严重的安全结构性问题。如果没有存在安全性结构问题,则可以要求开发进行常规的维修整改即可,整改期间的损失由开发商来承担;如果证实房屋确实存在严重的安全性结构问题,那么业主有权要求退房,并由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开发商拒绝退房,那么业主有权要求开发商出具设计部门的设计整改方案,对房屋进行加固整改,保证房屋的安全性结构,期间的整改损失由开发商负责。
由于后期出现所有的质量问题时,都应该是根据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内容来确定双方责任主体的,因此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慎重再慎重。开发商一般会提供已经打好内容的《商品房买卖契约》,而销售人员会告知业主只要直接签字即可。对此业主一定要慎重,需仔细研究契约确定双方的违约责任是否对等,尤其是开发商在广告宣传中的内容以及销售人员介绍的影响房价的内容是否落实到你的购房契约中,不应轻易签字,更不应轻信销售人员的个人保证。最后对于补充协议要重点关注,这是开发商规避自己责任加重购房者责任的“重灾区”。对于其中不合理的条款,业主应严辞拒绝,不要听信销售人员所谓“我们合同都是统一的,不能更改的”的托词,因为合同本来就应当是双方合意之共同体。

2024-05-09 16:27:52 回答

首先是招专业的勘探部门进行勘验,如果有问题的话让部门出具报告,然后找物业,和物业经理进行沟通,如果物业和开发不是一起的话也是先找物业,如果物业不管再找开发,如果都不管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你的合同和勘验报告帮助你维权的!

2024-05-09 16:27:52 回答

首先,保障房是一个政治任务,从中央到地方的任务分解,一些地方政府压力有余而实际动力不足,且压力本身也有着一个“耗热”的过程,各种规避压力的手段从而出现。于是,尽管建设有层层监督,但一些地方的监督是形式大于内容。中央也会派员到地方检查土地供应、开工率、资金到位等情况,但这些检查内容更偏重于使保障房建设规模达标,仍不足以保障工程质量也可以达标。当然,中央也有财政奖励,但还难以形成有效的激励。
 
其次,保障房建设任务重,资金缺口也大,中央的专项资金不足以“解渴”。为了应付压力而筹集资金,一些地方便会以正常开工为底线,筹集、投入资金的力度有限,不足以承载高质量的保障房建设。中央可以向地方反复强调,但地方政府能否把这种压力转化为经济动力,转而施加给开发商或者建筑方呢?保障房是民生工程,是政治任务,对于具体承建的单位来说,这又是一笔买卖,有着自己的牟利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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