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谁知道划拨土地证能过户吗?



				
				
小宝cute
16774 次浏览 2024-06-13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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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6-15 05:16:19 回答

(1)土地使用者必须是企业、公司、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3)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合法产权证明;    
(4)依照有关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所获得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国土部门审核认定)。可见,划拨土地使用权上形成房屋产权的转让,必须同样要经过由划拨土地使用权到有偿出让土地使用权这一体制的转换,未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不得转让。    在城市规划区,划拨土地使用权上形成的房屋产权转让时,必须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予以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土地出让金一般是你房价的1%--2%。

2024-06-15 05:16:19 回答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不得转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划拨土地房产过户操作方案
  方案一:依照《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确需转让的,转让方应当书面提出申请,由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审批。转让方在向所在地市、县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再到土地所在地的市、县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然后,分别到房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最后办理房屋所有权处分登记变更登记房屋所有权处分登记。变更登房屋所有权处分登记
  方案二:持县级以上国土部门批准转让文书,及相关材料至房管  部门办理登记,目前,《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等对其行政主体和执法主体(批准主体)规定明确,即县级以上土地对其行政主体和执法主体(批准主体)规定明确,对其行政主体和执法主体管理部门,管理部门,但没有详细的法律法规规定房屋登记部门在划拨土地上形成房产处分的明确审查责任。因此根据其出具的批准转让文书,可视为允许其上市交易。
  需要提交的证件和资料有: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企事业单位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法人代表身份证)
  3、房屋权属证书;
  4、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买卖合同、互换合同、经公证赠与合同、分割协议、合并协议、入股协议、分立合同、人民法院  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5  、国土部门批准转让文书;
  6、其他必要材料。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你。

2024-06-15 05:16:19 回答

你好,划拨土地证是可以过户的,带着原来的土地证、双方身份证、交易合同,并且保证无土地纠纷,一般就只可以直接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就可以了。周一到周五的时候去办理,营业大厅周末是不营业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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