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第二套房怎么认定?



				
				
youjinjuan
62979 次浏览 2024-05-14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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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6 03:05:03 回答

第二套房认定目前有三种:一是,以个人不以家庭为认定单位,同时还清了以前贷款的人再贷款可享受“第一套房”待遇,对购房者来说,这样的银行条件最宽松。二是,以个人为认定单位,但是只要有过非款买房经历,本人再次申请房贷就只能提高首付比例和利率,对于这样的银行,购房家庭可以用没带过款的一方的名义申请房贷,享受优惠的“第一套房”待遇。三是,以家庭为认定单位,还清了来房贷的带捆着仍可享受第一套房待遇,对于这样的银行,购房者可以先把第一套房的房贷还了  ,再申请新的房贷。上海第二套房的认定目前政策比较紧,是认房又认贷,认房就是你名下的产权房套数,有肯定是第二套,名下没有房,也要看你之前有没有房贷记录,有房贷记录不管有没有还清都算第二套,非常严格,不过只要你名下没有房,即可按第一套房交。

2024-05-16 03:05:03 回答

“第二套房”或“多套房”的认定标准一、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二、对于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其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执行,但借款人应当提供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出具的家庭住房总面积查询结果。当地人均住房平均水平以统计部门公布上年度数据为准。其他均按第二套房贷执行。三、已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家庭,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按前款规定执行。四、商业银行应切实履行告知义务,要求借款人按诚信原则提交真实的房产、收入、户籍、税收等证明材料。凡发现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证明的,所有商业银行都不得受理其信贷申请。对于出具虚假收入证明并已被查实的单位,所有商业银行不得再采信其证明。对发生上述情况的借款人和单位,商业银行应及时向其所在地银行业协会报告,由银行业协会负责收集上述信息并予以通报,监管部门列入重点检查内容。住房与城乡建设部、中国群众银行、银监会联合发布“第二套房”的断定地认为标准(全文),报信中明确,告贷人初次声请利用贷款采办住房,但是在本地房屋挂号信息系统中,其家子已经挂号有一套住房(及以上)的,将被断定地认为为二套房(及以上)。这就是所谓的“认房”。家子成员的领域(小区网论坛)包含声请贷款人和他的配头和未成年子女。别的一种环境为“认贷”,即告贷人已利用贷款采办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声请贷款采办住房。业内人士解释说,就算告贷人此前贷款买的房子已卖了出去,这次买房仍然算二套房(及以上)。还有第三种环境,要是声请人已经买了房,但是在房屋挂号信息系统中查不到信息的,银行可通过查询征信记载、面测、面谈(需要时居访)等情势,尽责调查,以确认这次为二套房(及以上)。认房又认贷比之前履行试试的要严格许多,也误伤了误伤了改良型购房者,解读报信你会创造就算告贷人此前贷款买的房子已卖了出去,目前无房栖身,买房时只要选择贷款,据银行记载也会断定地认为为“二套房”,要履行二套房贷政策。其实政策的初志是好的,想要避免只认房而浮现的诸如“假离婚”、“假未婚”等等投机举动,可是这完整可以通过银行联网房屋挂号系统和民政(银行五招查假)来处理完成,标准云云一刀切,冲击炒房的效果是有了,可与国家撑持改良型购房的政策相悖,怎能总算好政策呢?

2024-05-16 03:05:03 回答

一是,以个人不以家庭为认定单位,同时还清了以前贷款的人再贷款可享受“第一套房”待遇,对购房者来说,这样的银行条件最宽松。二是,以个人为认定单位,但是只要有过非款买房经历,本人再次申请房贷就只能提高首付比例和利率,对于这样的银行,购房家庭可以用没带过款的一方的名义申请房贷,享受优惠的“第一套房”待遇。三是,以家庭为认定单位,还清了来房贷的带捆着仍可享受第一套房待遇,对于这样的银行,购房者可以先把第一套房的房贷还了    ,再申请新的房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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