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条件?



				
				
Rachelchel
73956 次浏览 2024-05-11 提问
72

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5-13 04:45:28 回答

淄博市范围内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在市内任一住房公积金服务厅均可办理住房公积金(单位持有效证明、职工持本人身份证)提取业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二)离休、退休;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四)出境定居;
  (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六)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
  (八)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
  (九)支付廉租房房租;
  (十)支付公租房房租;
  (十一)支付商品房房租;
  (十二)在原籍利用宅基地置换还迁房;
  (十三)支付经济适用房、限价房首付款;
  (十四)纳入工会帮扶系统的职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家庭纳入我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职工家庭成员(职工本人、配偶及其子女)因患重大疾病或遇到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等突发事件造成人身伤害,医疗费用支出过高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因子女接受高等教育,学费过高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2024-05-13 04:45:28 回答

1、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即指配偶、子女、父母)购买自住住房付清房价款,在签定购房合同一年内或办理房屋权证一年内的;
2、职工或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在房屋竣工一年内的;
提取额度及次数:
 
1、职工或其直系亲属购买自住住房付清购房价款的,可提取一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实际支出额度;
 
2、职工或其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的,可提取一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实际支出额度。

2024-05-13 04:45:28 回答

(一)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集资建房等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购房发票;
(二)购买危改回迁房的,提供拆迁协议、购房发票;
(三)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产证、契税完税凭证;
(四)购买公有住宅楼房的,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出具的购房协议或者购房证明、购房收据;
(五)大修、翻建自住房屋的,提供所属房管或物业部门的大修证明和产权证明、购买材料的明细发票或分摊到个人的费用发票;
(六)自建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房管部门宅基地批复或建房批准证明文件、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费用发票。

相关问题

页面运行时间: 0.067796945571899 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