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公积金可以取出来吗哪位晓得?



				
				
诗酒趁年少r
77188 次浏览 2024-06-11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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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6-13 15:54:54 回答

职工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离休、退休的;      
③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④户口迁出所在的市、县或者出境定居的;      
⑤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⑥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达到成本租金的;      
⑦职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未上岗的。
希望能帮助到你

2024-06-13 15:54:54 回答

你好,可以,这样子的话你可以试试看下面的方法介绍
住房公积金账户里的钱可以提取。
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可以咨询自己单位,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内的存储余额: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这是常见的情况之一,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7、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
8、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8、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10、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
11、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发生了意外的话,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
12、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各地针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还有自己的规定,请参考公积金缴存地的公积金提取办法。

2024-06-13 15:54:54 回答

(1)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  (2)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  基本上这两种情况提取时需要的资料也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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