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公积金提取条件谁知道是什么?



				
				
蓝冰儿雪莲
84739 次浏览 2024-05-20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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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5-22 04:24:02 回答

(1)离退休: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的相关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2)户口迁出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3)出国定居:户口注销证明;  
  (4)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5)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6)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应当提供人民法院判决书;  
  (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应当提供职工死亡证明若其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的,还需提供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2、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办理  
  公积金提取的销户公积金提取和银行账户的销户取款相类似,办理销户提取时按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要求填写销户提取申请书到公积金提取的管理部门办理就可以了。  
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1]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2024-05-22 04:24:02 回答

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下: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7、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8、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9、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10、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11、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2024-05-22 04:24:02 回答

你好,辽宁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下: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职工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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