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文姐吉祥
90185 次浏览 2024-05-23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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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5-25 23:01:34 回答


  房屋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一年之内的;
  2、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3、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一年之内的;
  4、已办理银行住房按揭贷款一年内的;
  5、还清银行住房按揭贷款一年内的;
  6、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
  非房屋类:
  包头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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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第二,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第三,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

2024-05-25 23:01:34 回答

职工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  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属正常缴存状况  ,  可按规定使用范围申请提取本人账户住房公积金余额。
申报材料  :
1、购买自住住户  (  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等  ):  契税完税证、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  。
2、建造自住住房: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承包合同、经审价部门审定的建房预算书、身份证  。
3、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经审价部门审定的预决算书、施工承包合同、身份证。
4、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后一次还款清单、身份证  。
5、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民政部门出具  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身份证  。
6、与单位终止劳务关系未再就业、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及遇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与单位解除劳务合同证明、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伤残鉴定证明或突发事件发生情况,说明及相关处理部门证明、经济损失证明、当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困难证明、身份证。
7、非本市户口职工或农民工与单位终止劳务关系的:与单位终止劳务关系证明、本人户藉证明、身份证  。
8、调离本地区工作或考研并与单位终止劳务合同关系的:职工调离本地的调动证明、考研录取通知书、与单位解除劳务合同关系的协议书或证明材料、身份证  。
9、出境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职工:公安部门出具的出国、出境定居证明或当地户籍注销证明  ,  身份证  。
10、离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离退休证明、身份证  。
11、死亡职工:死亡证明、法定继承人的公证书、法定继承人的身份证。
工作程序  :  受理、审核、批准。
办理方式  :  即时办理。
收费标准  :  无。
审批条件  :
1、具有城镇常住房口或有效身份证件  。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3、信用良好  ,  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
4、在申请贷款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少于  12  个月  (  新参缴职工不少于  6  个月  )。
5、具有合法、有效的合同、协议或证明文件。
6、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具备  20%  以上的自有资金  ;  翻建、大修、装修自住住房具备  70%  以上的自有资金  。
7、借款人如为单身或配偶无稳定收入  ,  须找一具有稳定收入的共同还款人为其提供担保。

2024-05-25 23:01:34 回答

包头市住房公基金管理中心称,居民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需提供如契税完税票、房屋所有权证或经认定的购房合同和不动产发票、居民身份证等手续,在填写提取申请表后到单位加盖公章及财务预留印签后,持提取材料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审核同意后可办理核算手续,领取支票。另外职工在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况,在购买自住住房不超一年期限内可申请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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