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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房屋交付使用的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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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5-02
      房屋交付使用的条件有哪些,交房条件包括哪些内容?
    • 2024-04-28
      (一)竣工验收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  (二)竣工验收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    (三)建设工程应当完成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验收内容和要求后才可交付使用。
    • 2024-04-28
      一般都是有硬顶的合同的只要开发商交付的房屋符合约定条件就可以;另一方面,法律强制规定的条件有竣工验收备案备案书、房屋面积实测报告。
    • 2024-05-02
      开发商交付房子的时候应该有一份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
相关问题
  • 请问房屋交付使用的条件有哪些?

    4个回答11个关注 2018-06-21

    (一)竣工验收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 (二)竣工验收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 (三)建设工程应当完成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验收内容和要求后才可交付使用。

  • 房屋交付要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4个回答11个关注 2018-06-21

    1、开发商的开发经营资格必须合法。就是开发商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规定的业务范围进行开发的; 2、开发建设的手续必须合法。开发项目必须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3、经营行为合法。现房销售除上述条件外必须经过验收合格,项目道路、给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和绿化等配套建设已经完成或者已经确定完成日期,落实了拆迁安置,落实了物业管理,并且按规定向房地产管理部门验核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期房预售除上述条件外还必须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 请问:重庆市房屋交付使用的手续和标准是什么?

    4个回答11个关注 2018-06-21

    交房各地标准不一,一方面要看双方合同约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有条款约定房屋交付的期限和条件,只要开发商交付的房屋符合约定条件就可以;另一方面,法律强制规定的条件有竣工验收备案备案书、房屋面积实测报告。 对于拟所提供的情况,如果该小区是分期开发,则完全有可能部分竣工验收合格,即当期开发的验收合格,而其他期因尚在建设中,有可能存在你说的情况。不接房产生的违约责任,要看你们双方的合同约定。

  • 从法律上讲,房屋交付使用应达到什么条件?如达不到,可以拒受...

    4个回答11个关注 2018-06-21

    新建住宅交付使用应达到以下几个要求:一。住宅生活用水纳入 城乡自来水网,使用地下水的,须经过市公用事业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二。住宅用电根据电力部的供电方案,纳入城市供电网络,不使用临 时施工用电和其他不符合要求的用电;三。住宅的雨、污水排放纳入 永久性城乡雨污水排放系统。确因客观条件限制,一时无法纳入的, 要具有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的实施计划,并经环保、水利部门的同意后, 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采取临时性排放措施;四。住宅与外界交通干 道之间有直接的道路相连;五。居住区及居住小区按照规划要求配点 公交站,暂未建成的居住小区与公交、地铁站点距离超过2 公里的, 建设单位应有自行配备的

  • 房屋交付条件是什么?

    4个回答11个关注 2018-06-21

    (一)房屋需经过验收合格。《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7条“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何为验收合格?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16条的规定,验收是指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由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参加的并分别签署的工程技术资料和现场检测资料等。根据《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第7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提出竣工验收合格报告。也就是说,验收合格以建设单位的竣工验收报告为准。并不是以工程验收竣工行政备案为准。(二)具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31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

  • 请教房地产专业律师:商品房交付使用的条件有那些?

    4个回答11个关注 2018-06-21

    商品房的交付是商品房买卖合同履行中的关健环节,商品房开发商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将符合交付条件的商品房交付给买受人; 首先,商品房开发商在交付日的七日前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逾期交付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其次、当事人双方要到现场对商品房进行交接,买受人要按照合同条款和商品房开发商的承诺对房屋进行现场验收,需要维修,更换的设备、设施和房屋表面的质量问题由双方确认,经开发商维修、补正和更换之后,买受人才能在交接单上签字,否则开发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最后,双方当事人还要办理相关文件的交接,商品房开发商应当向买受人出具证明房屋具备交付条件的文件。你在提问中提到的

  • 请问一下租赁房屋交付时没有达到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应当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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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付就是指把物交给对方占有或控制,在所有权取得中,交付具有重要意义。所谓租赁房屋交付,是指房屋出租人依据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将符合合同规定的房屋交付给承租人使用,并由承租人进行验房、收房。在实际情况中,往往存在着这样的现象:承租人做好了一切准备,在租赁双方约定的时间去找出租人验房、收房,却被出租人告知房子不能按时交付使用。这种情况往往会给承租人带来诸多不便,甚至给承租人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此时,很多承租人为了避免再次经历找房、谈判的麻烦,往往一忍再忍。其实,出租人如果不能按时将房屋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完全可以催告出租人限期交付;如果出租人逾期仍未交付出租房屋的,承租

  • 贵阳商品住房交付使用备案必须符合哪些条件?麻烦告诉我

    4个回答11个关注 2018-06-21

    商品住房交付使用备案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所有建设项目按批准的小区修建性详规和有关专业及配套管理的设计要求全部建成,并满足使用要求; (二)住宅及公共配套设施,市政环卫公用基础设施等单项工程全部验收合格,验收资料齐全; (三)征拆双方已签约完毕、原旧房已拆除完毕,涉及原地回迁的安置房已落实;(四)前期物业服务管理单位及物业服务管理用房已落实。 (五)按规划部门确定的分期实施建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可分期办理交付使用手续,分期交付的商品住房项目,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满足使用功能要求,建成的商品住房周边场地清洁、道路平整畅通,与施工工地有明显的隔离措施。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

  • 租赁房屋交付没有达到约定条件怎么办

    4个回答11个关注 2018-06-21

    在房屋交付过程中,还存在着这样的一种情况,即房屋租赁双方在合同中并没有约定租赁房屋交付标准,但出租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将房屋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时,承租人发现房屋存在着缺陷,并且该缺陷致使承租人无法正常使用,那么该承租房屋应该如何处理?在这种情况下,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限期修复或减少租金。如果该缺陷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承租人可以要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如果房屋在交付时没有达到合同约定的条件,尤其对于商铺等商业性房屋来讲,将会使承租人蒙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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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个回答11个关注 2018-06-21

    业主验收房子主要应注意:   1、按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的交付条件对照房屋的实际交付情况。   2、查验竣工验收备案表及房屋实测面积。   3、验房程序完成确认无问题后才可领取钥匙。   4、领取钥匙后再办理物业交付手续。   5、在验房过程中发现问题,要以书面形式取得开发商的签字及盖章,并注意保留好证据,在问题未解决前,不要领取钥匙。   如果开发商没有竣工验收备案表,则该房屋并不具备合法交付的条件,如坚持收房,则会丧失追索开发商逾期交付违约责任的前提,也会在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导致损害时,不得不承担部分损失   契税和公共维修基金都是在办理产权时才交纳的,不应作为开发商交付房屋的前提条件,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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