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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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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6-03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其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租赁自住住房,月房租支出占家庭工资收入比例25%以上的; (四)离休、退休的; (五)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六)因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入校学习、被判刑、出境定居、工作调动、单位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七)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八)职工患有重大疾病,遭遇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 2024-06-02
      吉林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条件:最新消息: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放宽连缴三个月可提。房屋类:1、购买自住住房的,2、建造自住住房的,3、翻建自住住房的,4、大修自住住房的。第一,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第二,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第三,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
    • 2024-06-01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中:第 1 、 5 、 6 条属于部分提取;第 2 、 3 、 4 、 7 条属于销户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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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的核定金额需要填吗

    4个回答11个关注 2018-06-21

    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上的核定金额一栏,是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根据最后审核确定的金额来填写,提取人不需要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如下: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首先向单位提出请求,由单位对职工的提取条件进行初审;2、单位初审符合提取条件后,为职工出具《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加盖单位预留印鉴;3、职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提取请求,同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4、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接到职工提取请求后,进行审核,并自受理请求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予提取的决议并告诉请求人。不准予提取的,要阐明缘由。5、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已审核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受理审批后入账,并在审批书上签章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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