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公积金提取流程是什么样的?



				
				
neil2446326902
50293 次浏览 2024-04-30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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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5-02 13:23:33 回答

(二)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不得超过房价总额。拥有房屋产权的共同买受人(配偶、未成年子女除外),按份额提取本人账户内不超过所占份额的住房公积金:1、房屋共有权证中明确产权份额的按份额支取;2、房屋共有权证中未明确产权份额的,买受人及拥有房屋产权的共同买受人按平均份额支取。(三)职工贷款购买自住住房,共同还款人、拥有房屋产权的共同买受人,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该笔贷款合同中的住房贷款,在该笔贷款未还清前,共同还款人、房屋共同买受人不得以任何其它事由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四)职工购买商住两用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其可提金额应减去商业用房的价款;购房时发生贷款的,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时也应扣除商业用房的贷款额度,房屋性质不明确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五)房屋装修、购买车库(车位)、杂物间等,不得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六)职工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含共同买受人、共同还款人),在还贷过程中,住房公积金不得提取销户,其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也只能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挪作它用。(七)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未按批准用途使用的,在申请人未纠正之前,不得再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八)提供虚假资料骗取、套取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中心除追回骗、套取的住房公积金外,自追回之日起两年内不得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责任。

2024-05-02 13:23:33 回答

吉林省公积金提取流程;
1、提取人将相关提取要件递交业务大厅窗口柜员审核。
2、审核合格后由柜员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单》,并交由提取人核对相关信息准确无误后确认签字;
3、有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提取金额存入职工联名卡;未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职工到指定银行取款;
4、将《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单》返回单位记账,提取工作结束。

2024-05-02 13:23:33 回答

吉林省公积金提取流程
1、提交相关证件,经吉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
2、持经吉林省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或公积金龙卡和有效身份证等到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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