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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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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5-27
      鞍山市从今年5月份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提取条件如下: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并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租住商品住房的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三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夫妻双方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2.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由借款人及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额为上年缴存额的50%,现调整为借款人、配偶及共同还款人均可提取,提取额为其账户余额的90%;  3.回迁安置自住住房扩大面积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以提取;  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的,取消原封存2年的限制;  5.职工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父母、子女)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以提取;  6.子女上大学家庭特困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以提取。
    • 2024-05-28
      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房屋产权证(带有自己名字的)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财务章及法人章,单位介绍信,到所缴公积金的银行提取
    • 2024-05-26
      鞍山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房屋类:1、 购买、建造、翻修、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3、房租支出占家庭工资收入50%以上的;非房屋类: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条件 第一,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第二,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第三,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
    • 2024-05-24
      您好,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是: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并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可以提取使用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  (3)离休、退休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5)出国定居或去港、澳、台定居的;  (6)非本市常住户口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在本市未就业的;  (7)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8)调往外省、市工作并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9)死亡的职工具有合法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的;  (10)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转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帐户集中封存满2年仍未重新就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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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鞍山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4个回答11个关注 2018-06-21

    我今年刚取出来,想知道咋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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