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装修导航类表 >谁知道青岛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

“谁知道青岛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

是什么,青岛,谁知道,住房公积金,提取
    • 2024-06-17
      (二)提取条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10%的;7.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8.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9.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10.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3年以上(含3年)的;11.职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患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12.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在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不足时,可以提取其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13.职工偿还购房贷款的,只能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14.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10%的,在提取职工本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不足时,可以提取其同住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
    • 2024-06-15
      步骤一 前提条件  1、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可以咨询自己单位,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2、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3、离休、退休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这是常见的情况之一,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5、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6、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7、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8、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  9、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10、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1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  12、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发生了意外的话,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
    • 2024-06-14
      这是我搜集的相关资料:青岛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向青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第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第二,离休、退休的;  第三,大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第四,出境定居的;  第五,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相关问题
  • 青岛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十个条件

    4个回答11个关注 2018-06-21

    住房公积金是为购房所做的“准备金”,青岛很多朋友往往在工作单位都会统一购买,但是当他要离开原单位或者说不再需要住房公积金的时候,那该怎么办呢?装修之家装修网小编来告诉你,其实在青岛,提取住房公积金是可以的,下面就将为您具体介绍如何提取的方法及手续! 在青岛要想提取住房公积金,你得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二、离退休的情况;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四、出国定居的(包括港、澳、台); 五、偿

热门专题

页面运行时间: 0.078840017318726 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