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交付的形式?



				
				
allen阿蕾
18791 次浏览 2024-06-01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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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10条回答)

2024-06-01 回答

最近一年,国家已经颁布了相关的不动产保护法律啦,不动产交付的形式也出台了,建议你登陆网站看看,资料更详细些,我简单介绍一下吧。
 第一,依物权法律制度之规定,不动产交付的形式,需具备一些条件的,比如债权已届清偿期。债权人的债权未届清偿期,其交付或返回所占有标的物的义务已届履行期的,不能行使留置权。动产之占有与债权属同一法律关系,另依我国物权法律制度规定,企业之间留置不受同一法律关系之限制。
 第二,我查了一下不动产交付的形式,你了解一下吧,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2024-06-01 回答

听我一个朋友说,他去登记的时候也不需要什么手续,不动产登记包括登记不动产的位置、权属、界限、面积和用途等基本情况。

2024-06-01 回答

不动产交付的形式一般都是采取了一些合同抵押的形式的,签署转让合同,然后得到一部分不动产权的转让的。
影响是非常大的,因为不动产一般都是代表了一些房地产的不动产权的一个登记来的,它主要就是一些不动产的登记
这样子对房地产的一个发展是有很大的一个影响的,因为很多时候我们的房地产的量都是一些
有钱人或者贪官买来的,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我们的一些贪官的房产如果登记在线的话会出现
很多的一些不良的预期的,比如反贪他们会心理压力很大,所以就不敢买房子的了

2024-06-01 回答

不动产的投资种类就是房地产和商铺吧,投资前最好调查一下市场前景哦,投资有道才好。

2024-06-01 回答

以抵押的形式为主的,而且这种形式也是更安全的

2024-06-01 回答

没什么很大的影响的,但是要说趋势的话,还是有影响的

2024-06-01 回答

物权法规定,不动产产权转移必须经过登记,属于登记生效。动产质权,汽车、船舶等特殊动产的产权转移可以不登记,但不得对抗第三人,即登记对抗。但是交付并不等于产权转移,目前关于不动产的交付并无具体的法律规定,主要有两种观点:转移占有或者转移产权。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1条有明确规定:“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同时该解释第一条也明确说了:“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也即是说转移占有视为交付并不必然适用于其他情形下的不动产交付。

2024-06-01 回答

买卖这个果园是否需要登记?如果需要登记:
1、不动产买卖中交付标的物与所有权变动的登记同时进行的,交付行为与所有权转移同时发生,交付前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后孳息归买受人所有。
2、交付后再办理变更登记的,买受人已实际占有标的物,无论其是否支付对价,孳息均应归买受人所有。
3、先登记后交付的,则交付前孳息归出卖人,交付后孳息归买受人。

2024-06-01 回答

最近一年,国家已经颁布了相关的不动产保护法律啦,不动产交付的形式也出台了,建议你登陆网站看看,资料更详细些,我简单介绍一下吧。
 第一,依物权法律制度之规定,不动产交付的形式,需具备一些条件的,比如债权已届清偿期。债权人的债权未届清偿期,其交付或返回所占有标的物的义务已届履行期的,不能行使留置权。动产之占有与债权属同一法律关系,另依我国物权法律制度规定,企业之间留置不受同一法律关系之限制。
 第二,我查了一下不动产交付的形式,你了解一下吧,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2024-06-01 回答

物权法第二百四十五条明确规定,“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

  这一条所说得请求权,是指占有人的请求权,而不是所有权人的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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