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灯具是不可缺少的一种电器,照明灯具设计规范哪位知晓?



				
				
爱我大兴
4519 次浏览 2024-05-20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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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0 回答

建筑外立面照明设计标准是1.城市照明管理体制改革与当前城市道路照明设计现状、技术发展趋势;2.《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163-2008)主要技术内容:--规范的基本规定、设计原则、照明灯具、光源及其电器附件的选择--照明评价指标:照度或亮度,颜色,均匀度、对比度和立体感,眩光的限制--照明设计: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景观元素、商业步行街、广场、公园、广告与标识--照明节能:照明节能措施、照明功率密度值(LPD)--光污染的限制--照明供配电与安全:照明供配电、照明控制、安全防护与接地3.城市照明规划与建筑景观照明设计;4.建筑照明的光源、灯具、镇流器应用与节能设计;5.城市绿色照明专项规划编制技术要点、深度要求及优秀城市经验。6.《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规定》、《道路照明节能技术规定》技术内容及城市道路照明工程规划设计新理念、文化内涵与案例分析;7.城市道路照明光污染防治、节能设计评价与新技术。

2024-05-20 回答

具体如下:根据GB17945-2011最新的消防应急灯国家生产标准中6.3.1.2规定【系统的时间不应小于90min,且不小于灯具本身标称的应急工作时间】《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11.1.3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和灯光疏散指标志的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min。《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9.2.6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且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高度超过1OOm的高层建筑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min】;这里指的是消防应急灯应用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工程设计单位参照应用的消防应急灯最小的应急时间;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11.3.6建筑内设置的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和消防应急照明灯具,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和《消防应急灯具》GB17945的有关规定。《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中13.8.6及表格中对消防应急灯具明确规定了应急时间,即应急照明中的疏散照明应急时间≥30min;应急照明中的备用照明则分情况≥60min(航空疏散区域避难疏散区域)≥180min(消防工作区域);

2024-05-20 回答

建筑外立面照明设计标准是1.城市照明管理体制改革与当前城市道路照明设计现状、技术发展趋势;2.《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163-2008)主要技术内容:--规范的基本规定、设计原则、照明灯具、光源及其电器附件的选择--照明评价指标:照度或亮度,颜色,均匀度、对比度和立体感,眩光的限制--照明设计: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景观元素、商业步行街、广场、公园、广告与标识--照明节能:照明节能措施、照明功率密度值(LPD)--光污染的限制--照明供配电与安全:照明供配电、照明控制、安全防护与接地3.城市照明规划与建筑景观照明设计;4.建筑照明的光源、灯具、镇流器应用与节能设计;5.城市绿色照明专项规划编制技术要点、深度要求及优秀城市经验。6.《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规定》、《道路照明节能技术规定》技术内容及城市道路照明工程规划设计新理念、文化内涵与案例分析;7.城市道路照明光污染防治、节能设计评价与新技术。

2024-05-20 回答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1.城市照明管理体制改革与当前城市道路照明设计现状、技术发展趋势;2.《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163-2008)主要技术内容:--规范的基本规定、设计原则、照明灯具、光源及其电器附件的选择--照明评价指标:照度或亮度,颜色,均匀度、对比度和立体感,眩光的限制--照明设计: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景观元素、商业步行街、广场、公园、广告与标识--照明节能:照明节能措施、照明功率密度值(LPD)--光污染的限制--照明供配电与安全:照明供配电、照明控制、安全防护与接地3.城市照明规划与建筑景观照明设计;4.建筑照明的光源、灯具、镇流器应用与节能设计;5.城市绿色照明专项规划编制技术要点、深度要求及优秀城市经验。6.《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规定》、《道路照明节能技术规定》技术内容及城市道路照明工程规划设计新理念、文化内涵与案例分析;7.城市道路照明光污染防治、节能设计评价与新技术。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你~

2024-05-20 回答

根据GB17945-2011最新的消防应急灯国家生产标准中6.3.1.2规定【系统的时间不应小于90min,且不小于灯具本身标称的应急工作时间】《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11.1.3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和灯光疏散指标志的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min。《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9.2.6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且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高度超过1OOm的高层建筑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min】;这里指的是消防应急灯应用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工程设计单位参照应用的消防应急灯最小的应急时间;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11.3.6建筑内设置的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和消防应急照明灯具,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和《消防应急灯具》GB17945的有关规定。《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中13.8.6及表格中对消防应急灯具明确规定了应急时间,即应急照明中的疏散照明应急时间≥30min;应急照明中的备用照明则分情况≥60min(航空疏散区域避难疏散区域)≥180min(消防工作区域);

2024-05-20 回答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作用:消防应急照明灯的主要作用是在火灾发生时断电的情况下为火灾现场提供照明。当发生火灾时,火灾现场的供电系统都是会被切断的,此时火灾现场可能就会漆黑一片,火灾现场人员就不能快速的找到安全出口,而导致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消防应急照明灯配有自带备用电池,当电源被切断以后,消防应急灯就会自动转到备用电池状态然后继续提供照明。每个消防应急灯都需要根据国家消防设计规范,在供电被切断后还需保持1.5小时的照明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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