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地拆迁问题!!!希望详细说说。?



				
				
柠檬草的味道11
9929 次浏览 2024-05-22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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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6条回答)

2024-05-22 回答

房屋的赔偿是多少并不是首先要考虑的问题,首先要考虑的问题是拆迁时拆迁方会按产权登记情况与房主办理拆迁补偿手续,也就是和他签协议,当然也有的要求你们协商,需要看具体政策,你要提前多了解

2024-05-22 回答

拆迁货币补偿金由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金、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停产停业补偿费以及装饰装修补偿金等各项金额组成。其中第一项须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委托评估费一般由拆迁人支付。法律规定:第二章拆迁管理一般规定第八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需要拆迁房屋,必须持国家规定的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提出拆迁申请,经批准并发给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拆迁。房屋拆迁需要变更土地使用权的,必须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实施房屋拆迁不得超越经批准的拆迁范围和规定的拆迁期限。第九条当地人民政府可以组织统一拆迁,也可以由拆迁人自行拆迁或者委托拆迁。有条件的城市和城市中实行综合开发的地区,应当实施统一拆迁。拆迁人委托拆迁的,被委托人应当是取得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的单位。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不得接受拆迁委托。第十条房屋拆迁许可证一经发放,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应当将拆迁人、拆迁范围、搬迁期限等以房屋拆迁公告或者其他形式予以公布。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及时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第十一条拆迁范围确定后,由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主管部门通知房屋拆迁所在地公安部门暂停办理向拆迁范围内迁入居民户口和居民分户。因出生、军人复转退、婚嫁等确需入户或者分户的,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办理。第十二条在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公布的规定拆迁期限内,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安置等问题签订书面协议。补偿、安置协议应当规定补偿形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违约责任和当事人认为需要订立的其他条款。第十三条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可以向公证机关办理公证,并送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备案。拆除依法代管的房屋,代管人是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补偿、安置协议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办理证据保全。第十四条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补偿形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经协商达不成协议的,由批准拆迁的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被拆迁人是批准拆迁的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

2024-05-22 回答

您好,您也不用太担心了,如果没有面临拆迁的问题的话,就不用担心噢。但是一旦要拆迁的话,可能就比较麻烦了,你们的赔偿款还要找建房者拿。

2024-05-22 回答

被江苏南通某镇招商引资到他们那儿投资。因为征不到土地,就从政府手中买了一家破产企业,合同上说明买的是地上建筑物,土地向该厂所在村租赁。这个破产企业原法律性质应当是村办集体企业,村办企业没有破产的法律依据,最多也只能是解散。然而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集体企业因企业转让时,其土地应当同时企业转让而转让,只不过受让方要履行相关手续而已。但你们在合同上约定了买的是地上建筑物,土地向该厂所在村租赁。这是你们对民事权利的处分,法律不能干涉。显然你们当下一定会向该厂所在村办理了土地租赁合同。也就你们厂与那个村之间设定了一个物权,即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根据法权法定的原则,用益物权优先于所有权规定,故他们没权要求拆迁你们的厂房及所占用的土地。除非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但要依法给予折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2024-05-22 回答

北京油毡厂地块,11月12日在规划展展出的七块地之一,位于南四环大红门桥东南侧久敬庄路甲一号丰台大红门油毡厂地,提供1344套自住商品房,该项目曾被立项为两限房性质的定向安置房。中心城区人口纾解的用房:说白了就是平房拆迁时给的定向安置房,房屋性质可能是两限房或者是自住房,如果不是拆迁户,老百姓很难买到

2024-05-22 回答

房屋的赔偿是多少并不是首先要考虑的问题,首先要考虑的问题是拆迁时拆迁方会按产权登记情况与房主办理拆迁补偿手续,也就是和他签协议,当然也有的要求你们协商,需要看具体政策,你要提前多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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