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房拆迁父母过世了,请问算不算遗产?



				
				
九种特质
87382 次浏览 2024-05-06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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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6条回答)

2024-05-06 回答

1.拆迁在公房承租人生前实施,公房承租人在获得拆迁补偿款后死亡的。这种情况下,应当认为拆迁补偿款归承租人所有。公房承租人死亡后,该拆迁补偿款作为个人遗产按照继承法相关规定,由其继承人继承。
2.公房承租人生前与被拆迁人达成补偿协议,但在补偿款落实到位之前死亡的。如果拆迁补偿协议在承租人死亡前达成,则承租人的地位已经被固定,后来不可能再发生承租人变更的问题,拆迁补偿款应当归承租人所有。承租人死亡后,拆迁补偿款作为承租人个人的遗产,按照继承法有关规定由继承人继承。如果承租人在拆迁补偿协议达成前死亡的,其承租人的主体资格丧失,不能再以承租人的身份获得补偿款。
3.原来的公房承租人死亡,家庭成员就变更承租人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经公房产权人或管理人同意变更了公房承租人。变更承租人后发生拆迁,取得拆迁补偿款。这种情况下,应当认定拆迁补偿款归变更后的承租人。
4.原公房承租人死亡,因为家庭成员不能就变更承租人人选达成一致或公房产权人或管理人拒绝变更承租人,在这个时候,发生拆迁。这种情况最为复杂,也最为普遍。现实生活中,在原承租人死亡后,通常由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继续居住公房,并承担房租及其他由承租人承担的义务,扮演实际承租人的角色。那么在原承租人已经死亡,又没有签订新的公房租赁合同确定新的承租人的情形下,在承租人死亡后,变更承租人之前,在公房中居住的所有家庭成员都有自己独立的权利。如果此时发生拆迁,他们应当共同得到补偿。

2024-05-06 回答

1.拆迁在公房承租人生前实施,公房承租人在获得拆迁补偿款后死亡的。这种情况下,应当认为拆迁补偿款归承租人所有。公房承租人死亡后,该拆迁补偿款作为个人遗产按照继承法相关规定,由其继承人继承。
2.公房承租人生前与被拆迁人达成补偿协议,但在补偿款落实到位之前死亡的。如果拆迁补偿协议在承租人死亡前达成,则承租人的地位已经被固定,后来不可能再发生承租人变更的问题,拆迁补偿款应当归承租人所有。承租人死亡后,拆迁补偿款作为承租人个人的遗产,按照继承法有关规定由继承人继承。如果承租人在拆迁补偿协议达成前死亡的,其承租人的主体资格丧失,不能再以承租人的身份获得补偿款。
3.原来的公房承租人死亡,家庭成员就变更承租人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经公房产权人或管理人同意变更了公房承租人。变更承租人后发生拆迁,取得拆迁补偿款。这种情况下,应当认定拆迁补偿款归变更后的承租人。
4.原公房承租人死亡,因为家庭成员不能就变更承租人人选达成一致或公房产权人或管理人拒绝变更承租人,在这个时候,发生拆迁。这种情况最为复杂,也最为普遍。现实生活中,在原承租人死亡后,通常由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继续居住公房,并承担房租及其他由承租人承担的义务,扮演实际承租人的角色。那么在原承租人已经死亡,又没有签订新的公房租赁合同确定新的承租人的情形下,在承租人死亡后,变更承租人之前,在公房中居住的所有家庭成员都有自己独立的权利。如果此时发生拆迁,他们应当共同得到补偿。

2024-05-06 回答

1、“是不是只有和老人一起在此房居住的这个子女才可以继承承租权,继续租用这个房子,其余子女连承租权都没有?”:
(1)一般情况下,是的:只有和原承租人共同居住在此房中、且户口在房子里、而且有的要求达到一定的居住年限的人,才可以成为继续承租的人。
(2)但,到底谁可以成为承租人,主要是由公房属的单位、根据单位公房承租人的条件、原承租人的意见确定,也就是说:公房所属单位的意见至关重要。因为:承租权不是可以继承的权利,主要是公房所属单位为照顾本单位人员及家属而给承租人使用权。
(3)建议你:尽快向公房所属单位咨询并申请办理在此居住的女儿为继续承租人。
2、“如果这个子女想把房屋租赁证由父亲名字过户成自己的名字,是否需要其余兄弟姐妹的同意?在网上查有的说还要公证处公证,是这样吗?”:
(1)按一般规定,不需要其他子女同意:只要有此子女长期在此居住的证明、户口在此的证明就可以向公房所属单位申请变更自己为承租人,只要单位同意就行。
(2)但,具体你的情况是否需要其他子女同意、是否需要公证,全由公房所属单位决定。
3、“如果承租人和租赁证确实已过户给了这个子女,此房马上面临拆迁,将有一笔不菲的拆迁补偿款,其余子女还有没有权利分一杯羹?如果房屋租赁证还没有过户成这个子女,拆迁补偿款又如何分配?与已过户是不是不一样?(补充:事实是只有这个子女在此房居住,其余子女均不在此房居住”:
(1)如果承租人已经为此子女:在拆迁前购买产权时,应由继续承租人(也就是此子女)购买产权,购买产权后:补偿款就只能给此子女、其他子女无权干涉。
(2)如果承租人还没有变更为此子女:其他子女也有成为继续承租人的可能,当然,此子女在此居住、户口也在此房中,比其他子女应有优势,但最终谁能成为承租人,全由公房所属单位决定。
(3)谁成为继续承租人,谁就有购买产权的权利;谁购买了产权,拆迁补偿款就是谁的。
4、“最好能给出相关法律说明或参考案例的链接”:不可能有通行的“法律说明”,因为公房的产权属于公房的单位所有,单位是所有权人,单位有权决定自己所有的房子给谁使用、什么条件的人可以使用、如何使用,就如是你自己的房子你有权决定这房的一切一样。
5、“请问:无论是谁买了这套房,其余子女是不是就分不到拆迁补偿了?”:是,买了房子后就有了产权,谁是产权人拆迁补偿款就给谁。
6、“外,是不是只有在此房和老人一起居住的这个子女才可以买这套房,其余子女无权购买”:一般惯例是,确定谁为继续承租人,谁就最有权购买此房。
7、建议:尽快带上居住证明、老人的承租证、户口本、老人的死亡证明,到公房所属单位办理变更此子女为继续承租人。

2024-05-06 回答

不算,首套房“认定标准”:
1.购房者必须年满18周岁
2.所购房屋必须是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
3.购房人目前名下没有单独或与他人共同购买的住房(注:不过与父母一起购买的,按照房改政策购买的,通过继承遗产或拆迁安置获得的住房除外)商铺算不算是首套房首套房是针对住房提出的,而商铺不属于住房,因此,商铺不算是首套房。

2024-05-06 回答

你好希望能帮到你
二、房产证上可以写几个名字
1、写几个人都没问题,贷款的也可以。
2、但写的人越多,要缴纳的税款就越多。
3、如果加父母名字,过世后也要再交遗产税。
4、但写名字的所有人要同时在场,持本人身份证。
5、写父母名字之后也可以取出公积金,延长贷款的期限,这是其中的好处。
6、还房贷的所有证据要小心保留。

2024-05-06 回答

1、租赁期间,因结婚、生育、与父母合住等原因承租人数增加的,可以向所承租房屋小区房管中心申请在本小区内换租户型。
2、租赁期间,因承租人数减少不再符合配租户型标准的,应当在承租人数减少的次月向所承租房屋小区房管中心申请在本小区内换租户型。
3、换租户型应当符合规定的配租户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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