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问工程合同价格形式有没有人了解?



				
				
杂草公主/yl
34958 次浏览 2024-05-04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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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4 回答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经___建设局批准,本工程于___年___月___日邀请投标、协商议标确定由乙方承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依据建设部和国家工商管理局颁发的(GF--96--0205)《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并结合深圳市有关规定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一、词语含义及合同文件第一条词语含义在本合同中,下列词语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1.1合同:是指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为实施工程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与合同有关的全部文件。1.2发包方(简称甲方):合同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甲方的具体身份、发包范围、权限、性质均需在合同条款中约定。1.3承包方(简称乙方):合同约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甲方接受的当事人。1.4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合同约定甲方在相应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1.5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合同约定乙方在相应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1.6社会监理:合同约定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的监理。1.7总监理工程师:合同约定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1.8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本合同装饰工程,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设计,且乙方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设计合同。1.9装饰工程: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包括对旧有建筑物及其设施表面的装饰处理。1.10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1.11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按《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质量条例》执行。1.12合同价款:甲、乙双方在合同相应条款内约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为中标价格、措施费、工期补偿费等。1.13追加合同价款:在施工中发生图纸及措施以外的工程量,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1.14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承担的开支。1.15工期:按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按总日历天数(包括一切法定节假日在内)计算的工期天数。1.16开工日期:甲乙双方在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约定期不能开工的,由责任方负责)。1.17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在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1.18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1.19分段或分部工程:在合同相应条款(或补充条款)约定构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1.20施工场地:由甲方提供,并在合同相应条款(或补充条款)内约定,供乙方施工、操作、运输、堆放材料的场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围场地(包括一切通道)。1.21施工设备和设施:按双方协议约定,由甲方提供给乙方或由乙方自己提供的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设备或设施。1.22工程量清单:发包方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按深圳市的工程量计算方法(规则)计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明细清单。1.23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印、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证明、证书、签证、协议、备忘录、函件及经过确认的会议纪要、电报、电传等。1.24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所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相应条款约定的自然灾害等。1.25利息:合同中所指的利息,为单位向银行贷款利息。1.26合同条款中,部分甲方职责由其甲方委托的社会监理机构代为行使的,应在补充条款中明确其代为行使的内容、范围。第二条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2.1协议条款;2.2合同条件;2.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合同;2.4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2.5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和有关的技术经济标准、资料;2.6招标发包工程的招标文件、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2.7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2.8监理合同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第三十六条约定的办法解决。第三条合同使用标准及法律合同必须首先约定使用国家标准、规范。其次约定使用行业标准、规范;再次约定使用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标准、规范。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设计方应提供施工工艺,经甲、乙、丙三方代表批准后执行。设计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所发生购买、翻译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法规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深圳市的地方法规及规章。深圳市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对双方也具有约束力。第四条工程概况4.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2承包方式:____________4.2.1按定标(或邀请协商议标)价及措施费、工期补偿费、包人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4.2.2按国家规定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收已包含在本工程造价内,由乙方向税务机关缴纳。4.2.3招标工程除涉及变更外,总价、单价均以定标价为准,一次包定,结算时按4.5条的约定办理。4.3工期:⑴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⑵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总日历工期天数:______天。4.4质量等级:______4.5合同价款:人民币(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其中含措施费______元。4.5.1上述造价为固定价格加风险系数之和。其中,甲方给予乙方的风险金额为:______元,或合同价款%的金额。风险承担的范围:4.5.2上述造价为可调价格合同。调整的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5.3全部工程造价按下列规定计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五条图纸5.1甲方于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向乙方提供完整的装饰施工图纸单套(包括标准图及有关资料两套)。乙方需要超过双方约定的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5.2甲方提供国外或境外图纸,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甲方应负责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5.3本合同的装饰工程施工图纸,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设计,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设计合同。
二、双方一般责任第六条甲方代表6.1甲方代表姓名:____________;职称(职务):____________6.2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对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6.3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24小时后不予答复,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做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6.4甲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7.1本工程甲方委托______监理。7.2总监理工程师姓名:__________

2024-05-04 回答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经___建设局批准,本工程于___年___月___日邀请投标、协商议标确定由乙方承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依据建设部和国家工商管理局颁发的(GF--96--0205)《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并结合深圳市有关规定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一、词语含义及合同文件第一条词语含义在本合同中,下列词语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1.1合同:是指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为实施工程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与合同有关的全部文件。1.2发包方(简称甲方):合同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甲方的具体身份、发包范围、权限、性质均需在合同条款中约定。1.3承包方(简称乙方):合同约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甲方接受的当事人。1.4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合同约定甲方在相应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1.5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合同约定乙方在相应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1.6社会监理:合同约定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的监理。1.7总监理工程师:合同约定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1.8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本合同装饰工程,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设计,且乙方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设计合同。1.9装饰工程: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包括对旧有建筑物及其设施表面的装饰处理。1.10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1.11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按《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质量条例》执行。1.12合同价款:甲、乙双方在合同相应条款内约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为中标价格、措施费、工期补偿费等。1.13追加合同价款:在施工中发生图纸及措施以外的工程量,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1.14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承担的开支。1.15工期:按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按总日历天数(包括一切法定节假日在内)计算的工期天数。1.16开工日期:甲乙双方在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约定期不能开工的,由责任方负责)。1.17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在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1.18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1.19分段或分部工程:在合同相应条款(或补充条款)约定构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1.20施工场地:由甲方提供,并在合同相应条款(或补充条款)内约定,供乙方施工、操作、运输、堆放材料的场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围场地(包括一切通道)。1.21施工设备和设施:按双方协议约定,由甲方提供给乙方或由乙方自己提供的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设备或设施。1.22工程量清单:发包方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按深圳市的工程量计算方法(规则)计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明细清单。1.23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印、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证明、证书、签证、协议、备忘录、函件及经过确认的会议纪要、电报、电传等。1.24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所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相应条款约定的自然灾害等。1.25利息:合同中所指的利息,为单位向银行贷款利息。1.26合同条款中,部分甲方职责由其甲方委托的社会监理机构代为行使的,应在补充条款中明确其代为行使的内容、范围。第二条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2.1协议条款;2.2合同条件;2.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合同;2.4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2.5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和有关的技术经济标准、资料;2.6招标发包工程的招标文件、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2.7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2.8监理合同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第三十六条约定的办法解决。第三条合同使用标准及法律合同必须首先约定使用国家标准、规范。其次约定使用行业标准、规范;再次约定使用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标准、规范。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设计方应提供施工工艺,经甲、乙、丙三方代表批准后执行。设计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所发生购买、翻译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法规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深圳市的地方法规及规章。深圳市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对双方也具有约束力。第四条工程概况4.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2承包方式:____________4.2.1按定标(或邀请协商议标)价及措施费、工期补偿费、包人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4.2.2按国家规定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收已包含在本工程造价内,由乙方向税务机关缴纳。4.2.3招标工程除涉及变更外,总价、单价均以定标价为准,一次包定,结算时按4.5条的约定办理。4.3工期:⑴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⑵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总日历工期天数:______天。4.4质量等级:______4.5合同价款:人民币(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其中含措施费______元。4.5.1上述造价为固定价格加风险系数之和。其中,甲方给予乙方的风险金额为:______元,或合同价款%的金额。风险承担的范围:4.5.2上述造价为可调价格合同。调整的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5.3全部工程造价按下列规定计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五条图纸5.1甲方于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向乙方提供完整的装饰施工图纸单套(包括标准图及有关资料两套)。乙方需要超过双方约定的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5.2甲方提供国外或境外图纸,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甲方应负责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5.3本合同的装饰工程施工图纸,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设计,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设计合同。
二、双方一般责任第六条甲方代表6.1甲方代表姓名:____________;职称(职务):____________6.2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对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6.3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24小时后不予答复,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做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6.4甲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7.1本工程甲方委托______监理。7.2总监理工程师姓名:__________

2024-05-04 回答

工程分包协议范本第一部分协议书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分包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包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包工程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
二、分包合同价款金额: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元。
三、工期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开工;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竣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_______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协议书第二条约定的合同价款(以下简称“分包合同价”),以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并与承包人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十、合同的生效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后生效。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分包人:(公章)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条款。1.2专用条款:是承包人与分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1.3发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4承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5分包人:指在本分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承包人接受的具有分包该工程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6总包工程:指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1.7分包工程:指由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范围内的工程。1.8工程师:指在总包合同中约定的由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总包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9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和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履行总包合同及本合同的代表。1.10分包项目经理:指由分包人在分包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履行分包合同的代表。1.11总包合同: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1.12总包合同条款: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9年修订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建建〔1999〕313号)中的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以及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的专用条款。1.13分包合同:指承包人和分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1.14工程建设标准:指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以及经承包人确认的,对工程建设标准进行的任何修改或增补。1.15图纸: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符合总包合同要求及分包合同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1.16报价书:指由分包人根据分包合同的规定,为完成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提出的分包合同报价。在承包人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分包人时,该报价书应与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一致。1.17中标通知书:指由承包人发出的确定分包人中标的通知。1.18开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1.19竣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人完成分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1.20合同价款:指承包人与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用以支付分包人按照分包合同完成分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1.21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款项的情况,经承包人确认后,按双方约定的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1.22施工场地: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承包人在现场总平面图中具体指定的供分包人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1.23书面形式:指分包合同、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24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内容,所应承担的责任。1.25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1.26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27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休息日或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2.1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投标函及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2.2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分包人和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8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3.1语言文字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应与总包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相同。3.2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应与总包合同中规定适用的法律、法规相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在专用条款内约定。3.3适用工程建设标准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的名称;本合同专用条款没有具体约定的,应使用总包合同中所规定的与分包工程有关的工程建设标准。承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分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工程建设标准。本合同中没有

2024-05-04 回答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经___建设局批准,本工程于___年___月___日邀请投标、协商议标确定由乙方承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依据建设部和国家工商管理局颁发的(GF--96--0205)《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并结合深圳市有关规定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一、词语含义及合同文件第一条词语含义在本合同中,下列词语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1.1合同:是指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为实施工程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与合同有关的全部文件。1.2发包方(简称甲方):合同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甲方的具体身份、发包范围、权限、性质均需在合同条款中约定。1.3承包方(简称乙方):合同约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甲方接受的当事人。1.4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合同约定甲方在相应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1.5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合同约定乙方在相应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1.6社会监理:合同约定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的监理。1.7总监理工程师:合同约定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1.8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本合同装饰工程,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设计,且乙方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设计合同。1.9装饰工程: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包括对旧有建筑物及其设施表面的装饰处理。1.10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1.11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按《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质量条例》执行。1.12合同价款:甲、乙双方在合同相应条款内约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为中标价格、措施费、工期补偿费等。1.13追加合同价款:在施工中发生图纸及措施以外的工程量,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1.14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承担的开支。1.15工期:按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按总日历天数(包括一切法定节假日在内)计算的工期天数。1.16开工日期:甲乙双方在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约定期不能开工的,由责任方负责)。1.17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在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1.18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1.19分段或分部工程:在合同相应条款(或补充条款)约定构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1.20施工场地:由甲方提供,并在合同相应条款(或补充条款)内约定,供乙方施工、操作、运输、堆放材料的场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围场地(包括一切通道)。1.21施工设备和设施:按双方协议约定,由甲方提供给乙方或由乙方自己提供的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设备或设施。1.22工程量清单:发包方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按深圳市的工程量计算方法(规则)计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明细清单。1.23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印、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证明、证书、签证、协议、备忘录、函件及经过确认的会议纪要、电报、电传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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