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拆迁问题有人知晓的吗?



				
				
jennifer1959
35089 次浏览 2024-05-20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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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5条回答)

2024-05-20 回答

证的拆迁安置房当然可以买卖,交易也与普通房屋没有差别;对于无证的拆迁安置房,要分清情况,主要注意这几个问题:
(1)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拆迁前具备,只是拆迁后开发商没有及时办理,如果有拆迁协议书,虽然麻烦,但日后还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
(2)一定要办理公证手续,以免日收出现纠纷。

2024-05-20 回答

证的拆迁安置房当然可以买卖,交易也与普通房屋没有差别;对于无证的拆迁安置房,要分清情况,主要注意这几个问题:
(1)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拆迁前具备,只是拆迁后开发商没有及时办理,如果有拆迁协议书,虽然麻烦,但日后还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
(2)一定要办理公证手续,以免日收出现纠纷。

2024-05-20 回答

您好,当家作主网对于您的动迁拆迁问题我做以下回答,供您参考。
1、您的第四套房属于拆迁安置房,不在限购令的范围内。
2、按照《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指住房建筑面积,下同)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即免税住房面积,含60平方米)的,其新购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人均超过60平方米的,对属新购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积,按本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所以如果先有商品房,后又安置房,应该不算的。
3、如果您和您朋友签订买卖协议(就是您朋友的拆迁安置房)是在限购令以前,那就不属于限购令范围,不需要缴纳房产税。
4、如果您将您的房产转移到您儿子的名下对您儿子以后的办理金融业务是有好处的,建议可以考虑转至您儿子的名下。

2024-05-20 回答

mixiga:你好! 根据国家房屋拆迁的有关规定,房屋的承租人在房屋拆迁中有以下权利: 
1、合同没有到期,可以协商要求出租人予以补偿;如果是公有住房,应该对承租人进行补偿。在江西,是承租人享受公有住房的补偿款的90%,出租人才享受10%. 
2、协商不成,出租人只能选择对换产权的拆迁补偿方式,出租人取得了新的房屋后,必须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继续租赁房屋给你,直到合同到期; 
3、拆迁人要付房屋拆迁的搬迁费给承租人。如果是上面第2点,拆迁人要负双倍的搬迁费,另外,还应该补助过渡费。如果是经营性房屋,拆迁人还要付停产停业补助费等。

2024-05-20 回答

产权70年,是这块房子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70年之后国家不可能无偿收回土地的,这个问题根本就不用担心使用年限满了之后怎么办!?除了上海的老洋房或者古董之外,还没有见过房龄70年的房子,最多的也就是30年房龄,这房子就肯定被拆迁了!再说这房子你儿子最多也就住10年,肯定就要换房子了!你儿子出生的时候买的房子,你儿子成年的时候住不住还是两回事,所以这个问题根本就不用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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