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单位房拆迁后再购房免征契税问题?



				
				
飞龙在天了
59362 次浏览 2024-05-31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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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31 回答

1、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未超过国家规定标准面积的部分,免征契税。
2、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准予减征或者免征。
3、纳税人承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免征契税。
4、对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
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契税。
6、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以及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双边和多边条约或协定的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联合国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外交人员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经外交部确认,可以免征契税。
7、对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回购经济适用住房继续作为经济适用住房房源的,免征契税。
8、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免征契税。

2024-05-31 回答

1、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未超过国家规定标准面积的部分,免征契税。
2、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准予减征或者免征。
3、纳税人承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免征契税。
4、对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
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契税。
6、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以及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双边和多边条约或协定的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联合国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外交人员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经外交部确认,可以免征契税。
7、对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回购经济适用住房继续作为经济适用住房房源的,免征契税。
8、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免征契税。

2024-05-31 回答

长沙房地产契税减免条件
1、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未超过国家规定标准面积的部分,免征契税。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24号)第六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财法字[1997]52号)第十三条
2、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准予减征或者免征。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24号)第六条第三款
3、纳税人承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免征契税。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财法字[1997]52号)第十五条第二款
4、对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4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契税优惠政策适用对象的批复》(国税函[2005]903号)
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契税。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24号)第六条第一款
6、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以及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双边和多边条约或协定的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联合国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外交人员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经外交部确认,可以免征契税。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财法字[1997]52号)第十五条第三款
7、对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回购经济适用住房继续作为经济适用住房房源的,免征契税。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
8、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免征契税。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88号)

2024-05-31 回答

为鼓励棚户区居民按期拆迁,调动承接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积极性,凡列入全省棚户区改造计划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均可享受地方优惠政策。这是6日记者从长春市地方税务局了解到的。因拆迁而购普通住房的免征契税棚户区居民以拆迁补偿款自行购买住房符合普通住房标准的,免征契税。如购置房屋超出普通住房标准,则以住房成交价格扣除拆迁补偿款的余额征收契税。以实物补偿方式承受住房的,对不超过原拆迁面积的(在原拆迁面积内不受分户限制)免征契税。对超过原拆迁面积而低于普通住房标准的,可免征一处房屋的契税。长春市的普通住房标准是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以下。具体办理时,原棚户区居民应持拆迁主管部门核实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并统一编码、加盖公章的《吉林省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以及身份证、新购房屋合同、发票等地税部门要求提供的资料,到房屋所在地契税征收机关办理免税手续,地税部门核准后,将《吉林省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原件存档一份备查。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对棚户区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拆迁补偿款免征土地增值税对棚户区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土地增值税。偿还原拆迁面积房屋部分暂不征收营业税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偿还原拆迁面积房屋部分,经主管税务部门核准,暂不征收营业税。按照各市州政府制定的城市棚户区回迁最小户型面积标准进行回迁的,可视同偿还原拆迁面积房屋。开发商可减免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参与棚户区改造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实际拆迁棚户区面积缴纳土地使用税,纳税确有困难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减免土地使用税。对其开发的闲置商品房,售出前免征房产税。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征收契税对参与棚户区改造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划拨方式从国有土地储备中心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征收契税,但在转让房地产时,应由房地产转让者补缴契税

2024-05-31 回答

目前的购房优惠政策主要体现在契税税收上面,全国各地的购房税收政策都一样。契税
一、普通住宅:
1、首次购房90平米以下:总价*1%,
2、首次购房90-144平米(套内120):总价*1.5%3、144平米(套内120)以上或非普通住宅或二套房以上:总价*3%、
二、商业房或公司产权:总价*3%三、2014年5月起,取消农业户口首购90平米以下住房全免契税政策。
四、被拆迁房屋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重新承受还建房屋(即房屋产权调换安置),不补缴产权调换差价款的,免征契税;应补缴产权调换差价的,对补缴款部份,按适用税率征收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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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一下,限价房和商品房分别对应那些社会阶层的,经适房:廉租房?
注,限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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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现在购房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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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什么时候买房的房价最好阿,经过重新装修,麻烦各位提醒提醒。位于市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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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补充:如果不合理,我们要怎样去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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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补充:辽宁丹东地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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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需要鉴于我现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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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家是济南市长清区的农村户口关于购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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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补充:另外,购房合同没有拿到,会有什么意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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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购房时间关于二手房的,想卖房?,问一下有业内人士给说下,购房时间以什么为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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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还差一点?如果开发商硬要说我们的房子不值钱怎么办。现在使用的面积比如说是X平方,很明显的我们对于开发商提出的赔偿不满,我家的房子近段时间内可能要拆迁:

第一:现在有多少房子面积就陪多少,但是房证上面写的面积却不到X。还有就是不能用还建房那种低劣的房子来陪给我们?还是现在没有正式得出来要等以后才有效,我们有资格提出更高的赔偿价格吗,现在评估商已经对我们房子进行了评估?

第二。如果这样,现在有几间门面就陪几间给我们,开发商需要用我们的房子的地皮?我们的基本想法是,新出台的物权法对我们马上将要搬迁的房子起不起作用我想关于房屋的拆迁和物权法提出几个问题。我们就这几点要求是否能够达到

关于老房子拆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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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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