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限购令细则哪位朋友能告知一下哪位网友晓得?



				
				
张小电1301
75121 次浏览 2024-05-07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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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4条回答)

2024-05-07 回答

本市及外市居民家庭,可在本市新购买1套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存量住房,下同);对已在我市新购1套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及外市居民家庭,暂停其在我市新购住房。境外机构和个人在我市购房的,严格按上级规定执行。对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手续。

2024-05-07 回答

本市及外市居民家庭,可在本市新购买1套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存量住房,下同);对已在我市新购1套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及外市居民家庭,暂停其在我市新购住房。境外机构和个人在我市购房的,严格按上级规定执行。对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手续。

2024-05-07 回答

【新政条例】   
已拥有1套房的本地居民限购1套   
《实施意见》明确在杭州市实行限购政策:自本意见发布之日起,暂定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此外,对在本市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手续。   
      二套房首付至少6成   

《实施意见》规定,对利用商业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各金融机构要切实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的政策。   
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可根据房地产市场情况,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基础上,研究提高杭州市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利率。银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商业银行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要严肃处理。   
对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改善型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供地总量中安排10%建设保障房   
《实施意见》明确增加住房用地有效供应,优先保证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确保年度各类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量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
2011年,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总量原则上不低于前两年年均实际供应量。对年度经营性用地供地计划的结构及布局等予以合理分配,加大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用地的供应。优先保障纳入保障性住房年度建设计划项目的实施。   
2011年商品住房供地总量中,安排10%的土地用于建设或配建保障性住房。严格住房建设用地出让管理,对土地竞买人的准入资格以及资金来源进行严格审查,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   
         《实施意见》强调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应力度,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进一步完善杭州特色住房保障体系。确保完成杭州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2011年,全市新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60万平方米、廉租住房7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80万平方米、拆迁安置房200万平方米;全年竣工保障性住房500万平方米以上。   
购买不足5年住房转手全额征收营业税   
《实施意见》明确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转手交易的,全额征收营业税。同时,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税务部门要重点加强税务稽查,严格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严格执行个人转让房地产所得税征收政策。   
此外,根据杭州市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等,综合研究确定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2011年3月底前向社会公布。

2024-05-07 回答

据《问答》,限购政策适用的地域范围,指杭州市区,包括上城、下城、江干、西湖、拱墅、滨江、之江、下沙、萧山、余杭。   “本市户籍”中的“本市”范围,则指拥有杭州市区户籍(含农村及在校大学生),包括上城、下城、江干、西湖、拱墅、滨江、之江、下沙、萧山、余杭。   具体户籍认定以户口簿等户籍证明为准,军人等提供其他证明。   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中只要有一人拥有杭州市区户籍,即认定为“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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