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保障房申请条件是什么要注意哪些方面?



				
				
小七木瓜
80586 次浏览 2024-06-06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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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6条回答)

2024-06-06 回答

合肥市保障房申请条件给你介绍如下:
1.申请家庭已在住房困难申报登记工作中登记入库;
2.申请人具有当地城市常住居民户口;
3.申请家庭成员上年度人均年收入低于18630元,高于4560元(不含);
4.申请家庭属于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并且没有享受过福利分房、参加过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或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
5.申请人属未婚人员的,在登记入库时须年满25周岁。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2024-06-06 回答

合肥保障房申请条件是: 
(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须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家庭成员为本市市区居民户口; 
2.申请家庭收入、人均住房面积符合市政府规定的廉租住房保障标准; 
3.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二)未婚者应与其父母共同申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本市无直系亲属的未婚者,可以单独申请廉租住房。

2024-06-06 回答

合肥市保障房申请条件给你介绍如下:
1.申请家庭已在住房困难申报登记工作中登记入库;
2.申请人具有当地城市常住居民户口;
3.申请家庭成员上年度人均年收入低于18630元,高于4560元(不含);
4.申请家庭属于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并且没有享受过福利分房、参加过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或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
5.申请人属未婚人员的,在登记入库时须年满25周岁。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2024-06-06 回答

合肥市保障房申请条件给你介绍如下:
1.申请家庭已在住房困难申报登记工作中登记入库;
2.申请人具有当地城市常住居民户口;
3.申请家庭成员上年度人均年收入低于18630元,高于4560元(不含);
4.申请家庭属于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并且没有享受过福利分房、参加过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或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
5.申请人属未婚人员的,在登记入库时须年满25周岁。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2024-06-06 回答

合肥廉租房的申请条件首先你的家庭月收入在700一下、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6㎡,还有必须持有合肥市户口。 在向房地产分局提交申请时,你注意了,家庭成员身份证明、户籍证明,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明或是收入证明,还有家庭所有成员的现住房情况证明都是您要带着的,在提交申请时,这些文件的原件都是要出示的,并且这些证件的复印件还要和申请一起提交给房地产分局。 申请家庭享受本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2年以上、申请人是年满60岁的孤寡老人或是申请家庭成员是持有三级以上的“残疾人证”,都享有优先配租的权利。 
希望我的回答,能给你带来帮助,谢谢!

2024-06-06 回答

1、夫妻投靠:迁入人在合肥市有稳定的生活来源的,凭结婚证明、迁入人的户籍证明以及能证明迁入人在合肥市有稳定的生活来源的证明材料申报入户。(稳定的生活来源是指通过领取退休金或通过稳定的职业或其他正当的谋生途径获得不低于当年合肥市最低生活保障线的经济收入。退休人员可凭退休证;有工作单位的,由单位出具证明材料;自谋职业的,由本人书面说明情况,户籍民警调查核实后给予申报户口。下同。)
2、父母投靠子女:迁入人在合肥市有稳定的生活来源的,凭迁入人的户籍证明、迁入人在合肥市有稳定的生活来源的证明材料、与子女的关系证明申报入户。
3、未满18周岁的子女投靠父母:凭迁入人的户籍证明、与父母的关系证明申报入户。
4、投资、兴办实业:个体工商户连续三年累计纳税5万元以上,私营企业年纳税5万元以上,且业主在合肥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准予业主本人及直系亲属落户。可凭《工商营业执照》、纳税票据、有合法固定住所的证明、迁入人的户籍证明进行申报。迁入人为业主直系亲属的,还要提供迁入人与业主的关系证明。(合法固定住所是指合法购买、自建或者单位正式分配的住房。申请人须拥有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出具有关部门签发的《房屋产权证明》、《土地使用证明》或者单位分配住房的《房屋租赁证明》等合法有效的证明。临时租借或者违章搭建以及外来人员集体宿舍不能视为合法固定住所。下同。)
5、购买商品房:凡在合肥市购买成套住房(必须单独拥有厨房、卫生间),准予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落户。其中购买新房的,凭《房屋产权证明》、购房发票、迁入人的户籍证明申报入户;购买按揭房的,凭《房屋产权证明》、银行出具的贷款证明、迁入人的户籍证明申报入户;购买二手房的,凭房屋中介部门出具的纳税票据、《房屋产权证明》、迁入人的户籍证明进行申报。迁入人为房主直系亲属的,还要提供迁入人与房主的关系证明。凡在合肥市购买其他用途的商品房(如门面房、厂房等),资金达到20万元以上,且有合法固定住所者,准予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落户。可凭《房屋产权证明》、购房发票、在合肥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的证明以及迁入人的户籍证明进行申报。迁入人为房主直系亲属的,还要提供迁入人与房主的关系证明。
6、引进人才的入户条件:凡具有中级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合肥市紧缺专业的大专以上毕业生以及各类管理人才,应聘到合肥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含个体、私营及三资企业)工作的,且在我市有合法固定住所(或单位有集体户口)的,由单位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同意,凭本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证明或单位集体户口本、单位接收证明、户籍证明申报入户。另外,专业技术人员要提供职称证书,大专以上毕业生要提供学历证书。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在合肥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凭学历证书、户籍证明、有合法固定住所的证明申报入户;无合法固定住所,但有工作的,由接收单位(含个体、私营及三资企业)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同意,凭学历证书、户籍证明、单位的集体户口本,可申报在单位的集体户落户;单位未立集体户的,由派出所专门统一设立集体户,登记为常住户口。凡研究生以上学历者,可自主选择派出所,凭学历证书、户籍证明,先入户,后找工作。相关规定·凡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落户后在入学、就业、参军等方面与原有城市居民享有同等权利,履行同等义务。以上条款中所规定的稳定的生活来源是指通过领取退休金或通过稳定的职业或其他正当的谋生途径获得不低于当年合肥市最低生活保障线的经济收入。以上条款中所规定的合法固定住所是指合法购买、自建或者单位正式分配的住房。申请人须拥有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出具有关部门签发的《房屋产权证明》、《土地使用证明》或者《房屋租赁证明》等合法有效的证明。临时租借或者违章搭建以及外来人员集体宿舍不能视为合法固定住所。办理程序·投靠直系亲属的户口,由派出所初审,公安分局审批。投资、兴办实业、购房、引进人才的户口,由派出所初审,公安分局审核,市公安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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