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熟悉经济适用房成本测算是怎么做的吗?



				
				
老鼠笨笨
38454 次浏览 2024-05-29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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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9 回答

经济适用房属于政策性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经济适用房自购买合同备案之日起,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各种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房的,由住房储备机构按照届时同类经济适用房价格进行回购。经济适用房出售实行政府指导价,不得擅自提价出售。商品房出售价格完全由市场决定。居民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房产权归个人;房屋的产权分四部分:使用权、占有权、处置权和收益权,与商品房相比经济适用房的产权只在收益权上与它们不同。以下情况是不得出售二手经济适用房的:
1、以低于房改政策规定的价格购买且没有按照规定补足房价款的经济适用房[3];
2、住房面积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控制标准,或者违反规定利用公款超标准装修,且超标部分未按照规定退回或者补足价款及装修费用的;
3、处于户籍冻结地区并以列入拆迁公告范围内的经济适用房;、产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经济适用房;
5、已经抵押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经济适用房;
6、上市出售后形成新的住房困难的经济适用房;
7、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8、法律、法规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其他不宜出售的。经济适用房的税费不是很高,和正常的一样的,但是,所得收益,很大一部分是要交给国家的,不是个人能拥有的!

2024-05-29 回答

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如下:
一、什么房子能卖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具体时间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①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②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
二、卖了房子后的结果,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后,原购房人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者还可再次购买他处的经济适用住房。
三、怎么购买①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购买此类经济适用房不需要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特殊条件,任何购买人群都能购买。购买此类二手经济适用房除正常缴纳1.5%的契税、5‰的印花税外,不需要再缴纳成交价3%的土地出让金。例如:购买一套面积为95平方米,原购房价格为2650元/平方米,现市场售价为3600元/平方米的已购经济适用房,其总购房款为3600×95=342000元,除购房款外,购房人还需缴纳342000×1.5%=5130元的契税,以及342000×0.0005=171元的印花税。②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购买此类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客户,首先必须满足普通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其次购房人还需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手续。若所购置的已购经济适用房超过核定最高购房总价标准以外部分,则需补交10%的综合地价款并所购房屋仍按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管理。
四、如何选购经济适用房首先,结合工作单位、居住习惯、生活方式等综合因素,再决定购买哪个区域内的经济适用房项目。如上班单位离项目的远近、周边的亲朋好友居住情况等都属于综合考虑因素。其次,到项目现场考察,了解项目本身的配套设施,并结合自身的需要进行购买。如新婚夫妇,要考虑到幼儿园、小学以及医院等配套。还有,对社区的绿化率、停车、物业管理等状况都应有所了解。第三,根据自身的居住要求,详细了解经济适用房的户型结构及面积大小,以及通风、采光、朝向等基础资料。第四,对房屋的权属关系要有详细调查,特别要注意房屋是否有共有人,防止购买后,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另外,特别提醒务必别买没有房产证的二手经济适用房。

2024-05-29 回答

经济适用房属于政策性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经济适用房自购买合同备案之日起,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各种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房的,由住房储备机构按照届时同类经济适用房价格进行回购。经济适用房出售实行政府指导价,不得擅自提价出售。商品房出售价格完全由市场决定。居民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房产权归个人;房屋的产权分四部分:使用权、占有权、处置权和收益权,与商品房相比经济适用房的产权只在收益权上与它们不同。以下情况是不得出售二手经济适用房的:
1、以低于房改政策规定的价格购买且没有按照规定补足房价款的经济适用房[3];
2、住房面积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控制标准,或者违反规定利用公款超标准装修,且超标部分未按照规定退回或者补足价款及装修费用的;
3、处于户籍冻结地区并以列入拆迁公告范围内的经济适用房;、产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经济适用房;
5、已经抵押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经济适用房;
6、上市出售后形成新的住房困难的经济适用房;
7、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8、法律、法规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其他不宜出售的。经济适用房的税费不是很高,和正常的一样的,但是,所得收益,很大一部分是要交给国家的,不是个人能拥有的!

2024-05-29 回答

经济适用房成本监审办法经济适用住房定价成本监审,是指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价格过程中在调查、测算、审核经济适用住房开发企业成本基础上核定经济适用住房定价成本的行为。根据《办法》,经济适用住房的开发成本包括征地和拆迁安置补偿费、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和非营业性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费、管理费、贷款利息和其他费用。下列费用不得计入经济适用住房开发成本:由政府负担的项目外基础设施建设费、按规定已经减免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内经营性设施的建设费用;开发经营企业留用的办公用房、经营用房的建筑安装费用及应分摊的各种费用。

2024-05-29 回答

那个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的重要区别在什么地方呢,另外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的价位大概能差多少。需要注意几点事项呢?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而言,是适中的、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适用性是指在住房设计、单套面积设定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实用效果。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按建设成本确定。建设成本包括征地折让费、勘察设计及前期工程费、建安费‘小区内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贷款利息、税金、1%一3%的管理费。经济适用房以微利价出售。只售不租。其成本价由7项因素(征地折迁费‘勘察设计费、配套费、建安费、管理费。贷款利息、5%以内的利润)构成。出售经济适用房实行政府指导价其售价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以上几项因素综合确定。并定期公布不得擅自提价销售。经济适用房和普通商品房最大的区别有:
1、土地是划拨而非转让,所以经济适用房买到的时候没有土地使用权;
2、经济适用房的面积套型都有国家严格的规定;
3、经济适用房的购买必须满足国家相应的规定,也就是人均居住面积和家庭人均收入必须达到当地的相应标准;
4、经济适用房的价格执行政府指导价,开发商不能随意定价、调价;
5、经济适用房在不同地区在转让中有不同规定,一般都是在一定年限中不允许转让;
6、经济适用房在转让中需向国家补缴土地出让金。个人认为经济适用房的价格会比商品房的价格会比较便宜,但是商品房的质量会比经济适用房的好,看你自己怎么选择了。如果资金够的话可以选择商品房优惠会比较多。

2024-05-29 回答

日均报名500多人经济适用房供不应求从11月1日开始,每天平均有500人报名申请经济适用房,但目前郑州市经济适用房房源只有10多套,已报名的人最快到年底才能买到房子。过去,开发商的经济适用房还没有开盘,就已经名花有主了。先订房后去申请购买资格,致使不符合条件的人购买了经济适用房,而真正符合条件者买不到经济适用房,这就是郑州市现有经济适用房已经卖空的原因。”郑州市经济适用房建设管理中心经营管理科科长赵扬说。《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法》11月1日开始实施后,市民购买经济适用房再也不用到开发商那里排号了,而是统一到市经济适用房管理中心申请。据介绍,目前,郑州市仅有位于郑州市国基路以北和花园路以西的北文雅小区将在今年年底开盘,还有10多套经济适用房。据介绍,郑州市经济适用房均价为1600元左右,因为经济适用房价格不能超过成本的3%。另外,新规定对骗购经济适用住房也作了详细的规定。过去,骗购经济适用房难以发现,即使发现,也无依据进行处罚。今后,一旦发现骗购,就要依法进行处罚,除按商品房价格补齐房款之外,对个人要处以1000元罚款;对开发商擅自销售房屋等情况,处以10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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