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保障房应该怎么申请有哪位知道?



				
				
zhaoyaxiao12
71781 次浏览 2024-04-28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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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4条回答)

2024-04-28 回答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名成年人有5年以上市区城镇非农业常住户口,且在本市市区居住;
(二)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住房面积均符合当年公布的标准;
(三)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四)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由申请家庭的户主作为申请人,户主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由申请家庭推举其他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  
30岁以上的单身人士可独立申请。
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下列申请材料:
(一)申请表;
(二)申请人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
(三)家庭住房状况证明;
(四)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上一年度收入证明;
(五)其他应当提供的材料。
廉租住房保障的核实审批,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受理机关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家庭收入情况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报送房管部门。  
(二)房管部门收到受理机关报送的材料后,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家庭的住房状况进行调查。住房状况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直接作出审核决定并回复申请人。住房状况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将相关材料转民政部门核定其家庭收入情况。  
(三)民政部门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情况出具核定证明,反馈房管部门。
(四)住房状况和家庭收入情况两项均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房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房管部门应当在公示期满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后出现下列情形的,应当终止廉租住房保障:
(一)家庭年人均收入已超过保障标准的;
(二)购买或通过其他途径获得住房且面积达到上述保障面积标准以上的;
(三)出现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其他情形。
对出具虚假证明的组织和个人,由房管部门建议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监察部门依法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房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在廉租住房保障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4-04-28 回答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名成年人有5年以上市区城镇非农业常住户口,且在本市市区居住;
(二)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住房面积均符合当年公布的标准;
(三)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四)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由申请家庭的户主作为申请人,户主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由申请家庭推举其他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  
30岁以上的单身人士可独立申请。
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下列申请材料:
(一)申请表;
(二)申请人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
(三)家庭住房状况证明;
(四)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上一年度收入证明;
(五)其他应当提供的材料。
廉租住房保障的核实审批,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受理机关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家庭收入情况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报送房管部门。  
(二)房管部门收到受理机关报送的材料后,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家庭的住房状况进行调查。住房状况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直接作出审核决定并回复申请人。住房状况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将相关材料转民政部门核定其家庭收入情况。  
(三)民政部门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情况出具核定证明,反馈房管部门。
(四)住房状况和家庭收入情况两项均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房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房管部门应当在公示期满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后出现下列情形的,应当终止廉租住房保障:
(一)家庭年人均收入已超过保障标准的;
(二)购买或通过其他途径获得住房且面积达到上述保障面积标准以上的;
(三)出现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其他情形。
对出具虚假证明的组织和个人,由房管部门建议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监察部门依法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房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在廉租住房保障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4-04-28 回答

1、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在本市生活,申请家庭应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
2、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城八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资产标准由市建委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本市居民收入、居住水平、住房价格等因素研究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远郊区县的上述标准由区县政府结合实际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3、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但申请家庭成员中已享受廉租住房政策或已作为其他家庭的成员参与廉租住房申请的人员,不得再次参与申请。
4、家庭住房是指全部家庭成员名下承租的公有住房和拥有的私有住房。申请家庭现有2处或2处以上住房的,住房面积应合并计算。
5、家庭收入是指家庭成员的全部收入总和,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各类保险金及其他劳动收入、储蓄存款利息等。
6、家庭资产是指全部家庭成员名下的房产、汽车、现金和有价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借出款等。

2024-04-28 回答

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办理申请,具体的,根据自己的个人情况,可参考下文:
  
一、每一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只能申请购买或者租赁一套保障性住房,或者选择申请货币补贴。
  
二、已婚居民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住房保障。
  
三、 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申请租赁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家庭申请的,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
  
(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提出申请时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享受住房保障;
  
(六)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廉租住房的,除具备上述
(一)、
(三)、
(四)、
(五)、
(六)条件之外,还需提供市民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
  注:以上所称自有住房,包括已经合法登记的住房和虽未登记但有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以所有人或者共有人的名义拥有的住房。
  所称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员。
  
四、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家庭申请的,其全部家庭成员应当具有本市户籍。家庭成员的户籍因就学、服兵役迁出本市的,在就学、服兵役期间视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
  
(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申请受理日之前三年内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转让过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六)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购买过具有保障性质或者其他政策优惠性质的住房,但作为家庭成员的子女在单独组成家庭或者达到规定的年龄条件后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除外;
  
(七)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单身居民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其年龄条件和面积标准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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