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怎么申请?



				
				
缘来是你69
78266 次浏览 2024-06-06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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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7条回答)

2024-06-06 回答

2014年10月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其中调整了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贷款额度、办理贷款的相关项目收费以及异地互认的规定。南京本地宝将会持续关注南京市公积金新政策的最新消息,大家可持续关注。
新政贷款条件变化(部分实施)
改革后: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六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异地互认: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就可以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目前南京已经做到公积金异地互认,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就可申请公积金贷款。但在公积金异地贷款方面,仍然没有突破。
南京市并未全部实施新政策的内容,详情如下:
南京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2、借款人须住房公积金开户并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且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状态。
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征信良好,无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4、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
5、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协议;
6、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少于购房总价的20%;购买二手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少于购房总价的30%;
7、同意用所购房产作抵押,并出具能够在处分抵押物时自行安置的承诺书;
8、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南京限制公积金贷款条件
信用报告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贷款:
1、借款申请人或其配偶仍有尚未偿还的逾期贷款的;
2、借款申请人准贷记卡或贷记卡透支逾期未还的;
3、贷款申请时近两年内,申请人贷款(不含助学贷款)逾期累计达到6期的。
南京公积金贷款注意事项
推荐阅读:公积金新政策关注热点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
2.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3.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低于85%的设区城市,要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和人均住房面积等情况,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加大对购房缴存职工的支持力度。
4.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以所购住房抵押为主。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

2024-06-06 回答

1、可以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情况有
(1)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卖掉名下唯一房产,再次购买住房的,若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首套住房购房证明,可以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原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南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在原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的情况下,新购住房可以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贷款利率按照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执行的两种情况
(1)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首次购房,由房产部门出具首套购房证明的,贷款利率按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2)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从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卖掉唯一住房后,再次购买住房的,由房产部门出具首套购房证明的职工,贷款利率按照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3、首付六成、利率按照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1倍确定的情况有
(1)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已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全部结清贷款本息并卖出唯一住房后,再次购房时,由房产部门出具首套证明,首付款不得低于购房总价60%,贷款利率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1倍确定。
(2)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原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南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在原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结清的情况下,再次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时,首付款金额不得低于购房总价的60%,贷款利率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1倍执行。)

2024-06-06 回答

新政策贷款费用规定
三部门联合发文,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据了解,这些收费项目中,强制性机构担保费是“大头”,一般少则两三千元,多的要四五千元。
南京公积金贷款从未收取过这些费用,因此对南京市民并无影响。
南京一手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1、职工到贷款银行的网点领取“住房公积金商品房贷款须知”;
2、贷款职工凭《商品房买卖契约》原件、付款收据等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贷款银行审查万上树资料后为贷款职工发放住房贷款文本、贷款职工凭租房公积金卡查询公积金缴存情况为贷款职工计算并商定其可贷额度和可贷期限;
3、借款人填写住房贷款文本,并按要求提供的材料粘贴在指定的区域中;
4、借款人将住房贷款文本带到售房单位加盖担保章,并付清剩余房款;
5、管理中心审查贷款资料后,贷款银行通知经审合格的职工办理公证、抵押手续;
6、职工在贷款银行开设用于归还贷款的还款账户;
7、贷款银行以转账的方式将贷款转入守房单位在银行开设的资金监管账户;
8、职工每月14日之前将当月应还本溪额存入还款账户,保证贷款银行能够实施扣款。;
南京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1、职工到贷款银行的网点领取“公积金住房款项须知”
2、贷款职工凭《房地产买卖契约》原件、已过户的房产证、原产权人的土地证、首付款首句、担保方证明等材料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贷款银行审查万上述资料后为贷款职工发放住房贷款文本;
注意:已办理两证过户的贷款职工,可凭《房地产买卖契约》原件、已过户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收服款收据等材料直接提出贷款申请、贷款职工凭住房公积金卡查询公积金缴存情况,贷款银行根据贷款职工公积金缴存情况为贷款职工计算并商定其可贷额度和可贷年限。
3、借款人填写住房贷款文本,并按要求将提供的材料粘贴到指定的区域中。
4、借款人若选择做担保,要将住房贷款文本带到指定的担保公司加盖担保章。
5、管理中心审查职工贷款资料后,贷款银行为贷款职工办理公正、抵押(无担保公司担保的)手续。
6、职工在贷款银行开设用于归还贷款的还款账户。
7、贷款以后可以以转账的方式将贷款转入南京市房地产交易市场在银行开设的资金监管账户。
8、职工与每年14日之前将当月应还本溪额存入还款账户,保证贷款银行能够实施扣款。

2024-06-06 回答

2014年10月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其中调整了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贷款额度、办理贷款的相关项目收费以及异地互认的规定。南京本地宝将会持续关注南京市公积金新政策的最新消息,大家可持续关注。
新政贷款条件变化(部分实施)
改革后: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六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异地互认: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就可以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目前南京已经做到公积金异地互认,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就可申请公积金贷款。但在公积金异地贷款方面,仍然没有突破。
南京市并未全部实施新政策的内容,详情如下:
南京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2、借款人须住房公积金开户并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且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状态。
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征信良好,无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4、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
5、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协议;
6、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少于购房总价的20%;购买二手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少于购房总价的30%;
7、同意用所购房产作抵押,并出具能够在处分抵押物时自行安置的承诺书;
8、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南京限制公积金贷款条件
信用报告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贷款:
1、借款申请人或其配偶仍有尚未偿还的逾期贷款的;
2、借款申请人准贷记卡或贷记卡透支逾期未还的;
3、贷款申请时近两年内,申请人贷款(不含助学贷款)逾期累计达到6期的。
南京公积金贷款注意事项
推荐阅读:公积金新政策关注热点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
2.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3.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低于85%的设区城市,要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和人均住房面积等情况,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加大对购房缴存职工的支持力度。
4.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以所购住房抵押为主。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

2024-06-06 回答

你好,我和你的情况差不多!其实公积金贷款有国家统一的标准,各地规定大同小异啦。
购买商品房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的资料及流程大概就是以下步骤:
①“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3份(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场填写)。
②借款人及配偶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3份复印件;单身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和离婚证明原件及3份复印件。
③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原件3份。房屋开发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期房)、《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竣工验收合格证》、大房证复印件3份。
④涉及抵押或质押担保的,需提供抵押物或质押权利的权属证明原件及3份复印件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质)押的书面证明原件3份。
⑤涉及保证担保的,需保证人出具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原件3份并提供保证人具有保证能力的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近三年财务报表、资质等级证明、资信等级证明等)复印件3份。
⑥借款人已付所购房屋价款规定比例以上的首付款交款单据(发票、收据、银行进账单、现金交款单等)原件及3份复印件。
上述文件准备齐全后,贷款人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亲自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贷款手续。房屋产权归属2人以上的,须同时到场。

2024-06-06 回答

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前提条件是,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024-06-06 回答

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办理流程:到“中心”咨询、登记   →   提交申请资料   →“中心”受理、审批   →   买卖双方交易过户   →   与银行签订合同   →   办理抵押登记   →   贷款资金发放   →   借款人按月还款   →结清贷款→注销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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