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住房公积金贷款要什么条件哪位知道该如何计算啊?



				
				
Emily丫头
88727 次浏览 2024-05-21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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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6条回答)

2024-05-21 回答

1.电话查询,拨打遂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
2.网上查询:登录遂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查询;
3.携个人相关证件到遂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查询。

2024-05-21 回答

你好!珠海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需要什么条件如下:
1、在申请当月之前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申请时住房公积金账户属于正常缴存状态(账户封存、冻结及销户均为非正常缴存状态);
2、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
3、申请人年龄在18至60周岁,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信用状况良好(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个人信用报告为主);
4、主申请人年龄加上按揭年限,男士不超过65岁,女士不超过60岁;
5、申请人同意以所购房产作抵押;
6、申请人、共同申请人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7、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温馨提示:珠海市住房公积金储户,在坦洲等珠海周边城镇购买住房,满足以下条件的也可以申请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
1、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且商业贷款银行是我中心委托的十二家贷款银行之一;
2、楼盘已在我中心备案。

2024-05-21 回答

菏泽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开发商和住房公积金中心签约的可以用,且是连续交满一年以上)菏泽公积金提取是指职工按规定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行为,菏泽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有哪些流程和手续,本文将一一为大家展示。具体的可以咨询菏泽邦芒人力。提取条件房屋类:
1、购买自住住房用自筹资金分期付款的
2、购买自住住房用自筹资金一次性付款的
3、购买自住住房首付后,剩余房款在商业银行以按揭贷款方式支付的
4、购买自住住房首付后,剩余房款以住房公积金贷款支付的
5、购买二手住房的
6、建造、大修自住住房的,集体土地上建造自住住房的
7、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
8、符合支取条件,需支用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的非房屋类:菏泽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条件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
2.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3.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低于85%的设区菏泽,要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和人均住房面积等情况,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加大对购房缴存职工的支持力度。
4.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以所购住房抵押为主。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提取流程
1、填写“支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
2、由单位专管人员报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批支取。部分提取:
1、购买自住住房用自筹资金分期付款的,支取的额度不超过剩余房款。
2、购买自住住房用自筹资金一次性付款的,支取的额度不超过剩余房款。
3、购买自住住房首付后,剩余房款在商业银行以按揭贷款方式支付的,支取的额度不超过当年的还款总额。
4、购买自住住房首付后,剩余房款以住房公积金贷款支付的,可以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逐月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提前一次性偿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5、购买二手住房的,支取的额度不超过全部房款。
6、建造、大修自住住房的,集体土地上建造自住住房的,由单位专管人员报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批支取。
7、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支取的额度不超过全部房款。提取时间
1、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即需间隔满十二个月以上方可再支取)
2、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购房合同、协议签订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颁发之日1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

2024-05-21 回答

1.电话查询,拨打遂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
2.网上查询:登录遂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查询;
3.携个人相关证件到遂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查询。

2024-05-21 回答

申请条件如下:
1、具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的缴存人;
2、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一定期限以上;以家庭为单位未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
3、具有购买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房款的金额不低于30%;
4、申请人、借款人与购房人应为同一人,或互为配偶;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偿还贷款的能力;
5、有“中心”认可的资产作抵押或质押;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或自然人作为还款保证人;
6、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需间隔时间不少于半年,才能再办理贷款;
7、“中心”要求具备的其他条件。

2024-05-21 回答

1.职工到本人所在单位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领取《遂宁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一份,并填好表中内容,备齐相关资料,单位初审后,加盖单位公章。
2.单位或职工持相关表格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批办理。
3.提取人凭《住房公积金提取单》回原单位取现;或到贷款受托银行办理还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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