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哪位朋友清楚?



				
				
遇见你之前的我
2004 次浏览 2024-05-14 提问
103

最新回答 (4条回答)

2024-05-14 回答

办理条件:
1、实际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且在申请贷款前六个月内无连续停缴的纪录(军转干部从缴纳公积金的下月起即可贷款);
2、贷款用于购买、建造自住住房,且贷款时间离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时间不超过2年;
3、购房首期付款在住房总价20%以上(含20%);
4、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且月均还款不超过借款人月应发工资;
5、有良好的信誉,借人款及配偶信用卡账户状态正常、最近24个月透支不超过12次,借人款及配偶累计逾期不超过6次、当前最高逾期不超过3次;
6、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再次申请时须结清原贷款,在商业银行有贷款的、商业银行贷款的月均还款与现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月均还款之和不超过借款人月应付工资;
7、借款人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其贷款金额在5万元以内,借款期限在5年以内可用他人住房公积金联合作为担保,担保余额须达到贷款额度的100%;
8、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不超过房屋评估价(新房按售房价)的70%,贷款最长期限为30年,且还款截止期不能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时间,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40万;
9、借款人购买、建造的房屋仅限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镇土地上具有所有权并用于本人居住的住房。
申请材料:
一、借款人购买新房需提供的资料
1、申请审批表(2份)(到中心委贷科或管理部领取);
2、申请人基本情况表(2份)(到中心委贷科或管理部领取);
3、购房合同复印件(2份)、原件(1份);
4、盖单位财务章的月工资表(2份);
5、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复印件(2份);
6、购房发票复印件(2份)、原件(1份);
7、结婚证复印件(2份);
8、夫妻双方的个人信用报告查询申请表(各1份)(到中心委贷科或管理部领取)。
二、借款人购买二手房需要提供的资料
1、申请审批表(2份)(到中心委贷科或管理部领取);
2、申请人基本情况表(2份)(到中心委贷科或管理部领取);
3、买卖契约复印件(2份);
4、盖单位财务章的月工资表(2份);
5、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复印件(2份);
6、契税发票复印件(2份)、原件(1份);
7、结婚证复印件(2份);
8、房屋价值评估报告(2份);
9、夫妻双方的个人信用报告查询申请表(各1份)(到中心委贷科或管理部领取)。
希望可以帮到您。谢谢

2024-05-14 回答

办理条件:
1、实际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且在申请贷款前六个月内无连续停缴的纪录(军转干部从缴纳公积金的下月起即可贷款);
2、贷款用于购买、建造自住住房,且贷款时间离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时间不超过2年;
3、购房首期付款在住房总价20%以上(含20%);
4、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且月均还款不超过借款人月应发工资;
5、有良好的信誉,借人款及配偶信用卡账户状态正常、最近24个月透支不超过12次,借人款及配偶累计逾期不超过6次、当前最高逾期不超过3次;
6、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再次申请时须结清原贷款,在商业银行有贷款的、商业银行贷款的月均还款与现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月均还款之和不超过借款人月应付工资;
7、借款人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其贷款金额在5万元以内,借款期限在5年以内可用他人住房公积金联合作为担保,担保余额须达到贷款额度的100%;
8、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不超过房屋评估价(新房按售房价)的70%,贷款最长期限为30年,且还款截止期不能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时间,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40万;
9、借款人购买、建造的房屋仅限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镇土地上具有所有权并用于本人居住的住房。
申请材料:
一、借款人购买新房需提供的资料
1、申请审批表(2份)(到中心委贷科或管理部领取);
2、申请人基本情况表(2份)(到中心委贷科或管理部领取);
3、购房合同复印件(2份)、原件(1份);
4、盖单位财务章的月工资表(2份);
5、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复印件(2份);
6、购房发票复印件(2份)、原件(1份);
7、结婚证复印件(2份);
8、夫妻双方的个人信用报告查询申请表(各1份)(到中心委贷科或管理部领取)。
二、借款人购买二手房需要提供的资料
1、申请审批表(2份)(到中心委贷科或管理部领取);
2、申请人基本情况表(2份)(到中心委贷科或管理部领取);
3、买卖契约复印件(2份);
4、盖单位财务章的月工资表(2份);
5、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复印件(2份);
6、契税发票复印件(2份)、原件(1份);
7、结婚证复印件(2份);
8、房屋价值评估报告(2份);
9、夫妻双方的个人信用报告查询申请表(各1份)(到中心委贷科或管理部领取)。
希望可以帮到您。谢谢

2024-05-14 回答

提取条件 最新消息: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放宽 连缴三个月可提 房屋类: 
1、购买自住住房的,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1年内; 
2、翻建、建造自住住房的,自审批之日起1年内; 
3、大修自住住房的,自危房鉴定书签发之日起1年内; 
4、偿还自住住房贷款

2024-05-14 回答

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初审: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评估: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审核: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办理担保手续: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签订借款合同。
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资料,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
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受托行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后,办理借款手续。
10
受托行将贷款直接划入售房方在受托行开立的指定账户。

相关问题

页面运行时间: 0.04734992980957 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