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管理办法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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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28 次浏览 2024-05-16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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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6 回答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管理办法如下:
  
1、建设单位在每个工作日(周一至周六,以下同)持有关材料到规划局窗口(以下简称窗口)申报。
  
2、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如发现有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如发现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应进行项目建设报件登记并注明收件内容及日期。
  
4、申报材料经窗口工作人员核收后,将申报材料转项目经办人。
  
5、项目经办人接到窗口转来的申报材料,经审核认为需补正相关文件,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转窗口,通知申请人补正材料后重新申报。

2024-05-16 回答

按规定应当先到规划部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既然先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只有和规划部门沟通协调,按规划部门要求补齐手续。

2024-05-16 回答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管理办法如下:
  
1、建设单位在每个工作日(周一至周六,以下同)持有关材料到规划局窗口(以下简称窗口)申报。
  
2、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如发现有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如发现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应进行项目建设报件登记并注明收件内容及日期。
  
4、申报材料经窗口工作人员核收后,将申报材料转项目经办人。
  
5、项目经办人接到窗口转来的申报材料,经审核认为需补正相关文件,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转窗口,通知申请人补正材料后重新申报。

2024-05-16 回答

你好,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与承购人就上述行为所签订的合同就是商品房预售合同。“五证”是证明房地产开发商为合法的销售主体,证明其销售行为合法以及购房者与之签订的合为合法有效的法定证件,开发商必须具备五证才能保证购房者在付款入住之后拿到房屋的产权证书。“五证”包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城市规划管理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城市规划管理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建设工程开工证》;房屋土地管理局的《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此外,属于期房预售的,应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属于外销商品房的,应取得《商品房外销许可证》。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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