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份额转让问题有哪位知道?



				
				
加油嘴馋的我
65061 次浏览 2024-05-31 提问
109

最新回答 (4条回答)

2024-05-31 回答

一、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法律法规:《民法通则》、《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建设部相关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一)房屋与土地分开转让的,(现实中房产和地产分开转让的情形,房产不得转让/地产不得转让)法律规定:《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颁布实施)的第三条规定:“城市房屋的产权与房屋占用土地的使用权实行权利人一致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不得分离”《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土地使用者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外”《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法理分析: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固定附着物,二者之间具有不可分离性,否则,极易引起损失或导致纠纷。因此,房屋的所有权通过买卖合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如果出卖人将房产和土地使用权分别卖与不同的买受人,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则该类买卖合同应当是无效的。
(二)侵犯优先购买权的。法律规定:《民法通则》第七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条条也有相应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法理分析:房屋所有人在转让涉及到共有或出租的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有权人或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这就是说,所转让的房屋的产权为数人共有或已对外出租的,必须征求共有人或承租人的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未取得其他共有人或承租人的同意,擅自出卖房屋的,其买卖行为一般应为无效。

2024-05-31 回答

一、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法律法规:《民法通则》、《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建设部相关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一)房屋与土地分开转让的,(现实中房产和地产分开转让的情形,房产不得转让/地产不得转让)法律规定:《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颁布实施)的第三条规定:“城市房屋的产权与房屋占用土地的使用权实行权利人一致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不得分离”《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土地使用者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外”《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法理分析: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固定附着物,二者之间具有不可分离性,否则,极易引起损失或导致纠纷。因此,房屋的所有权通过买卖合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如果出卖人将房产和土地使用权分别卖与不同的买受人,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则该类买卖合同应当是无效的。
(二)侵犯优先购买权的。法律规定:《民法通则》第七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条条也有相应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法理分析:房屋所有人在转让涉及到共有或出租的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有权人或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这就是说,所转让的房屋的产权为数人共有或已对外出租的,必须征求共有人或承租人的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未取得其他共有人或承租人的同意,擅自出卖房屋的,其买卖行为一般应为无效。

2024-05-31 回答

有两个选择
1.可以去房管局直接过户,税费很低。
2.可以去做稀权。稀掉他们所拥有的那一部分。

2024-05-31 回答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法律法规:《民法通则》、《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建设部相关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一)房屋与土地分开转让的,(现实中房产和地产分开转让的情形,房产不得转让/地产不得转让)法律规定:《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颁布实施)的第三条规定:“城市房屋的产权与房屋占用土地的使用权实行权利人一致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不得分离”《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土地使用者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外”《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法理分析: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固定附着物,二者之间具有不可分离性,否则,极易引起损失或导致纠纷。因此,房屋的所有权通过买卖合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如果出卖人将房产和土地使用权分别卖与不同的买受人,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则该类买卖合同应当是无效的。
(二)侵犯优先购买权的。法律规定:《民法通则》第七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条条也有相应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法理分析:房屋所有人在转让涉及到共有或出租的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有权人或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这就是说,所转让的房屋的产权为数人共有或已对外出租的,必须征求共有人或承租人的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未取得其他共有人或承租人的同意,擅自出卖房屋的,其买卖行为一般应为无效。
(三)因欺诈而转让商品房的。法律规定《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买受人以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其无法取得房屋为由,请求确认出卖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应予支持。
(四)商品房预售违法的。法律规定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如不符上述条件,买受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宣告该买卖无效。
(五)在商品房转让过程中,涉及到土地使用权转让违法的。法律规定《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的相关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没有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没有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没有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扩展回答

天津 房屋转让问题

有没有手续费我名下两套房,想过户一套给父母?有的话大概是多少
问题补充:最好能给个大概流程,谢谢

房屋使用权转让

这间房子的产权人是否是当地“房管局”?我是否可以以“使用权人”的名义得到“拆迁款”;这间房子是否可以和法转让给我,想把使用权转让给我,所以至今未绞纳“房费”;如果遇到房屋拆迁的问怎么办;如果我拥有“使用权”后是否需要补绞并且按时绞纳“房费”。但单位在分房时候说并没有房屋产权,怎样办理转让手续。请问我姥爷有处公房
问题补充:期待大家的帮助,由于“房费”问题给我带来的纠纷。[包括“拆迁款”是否会发生纠纷。]本人跪求我最担心的就是在我成为和法的“使用权人”后

集体土地房屋转让

但房产证他卖房的时候已经给我了,还说我们之前所签定的合同是无效合同10年我在我老婆村里买了别人一栋房子。)要收回我的房子。现在原房主来找麻烦:(房产证还是原房主的名字,说什么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不能转让。住,我准备翻建,(老婆的户口已经迁到我们村)买的房子在城中村,我打官司会赢吗

经济适用房转让问题

请问5年后拿房产证时,今天去看房听见有人说我朋友有个经济适用房的指标?大概多少钱,房子是在长沙岳麓区,可以写我自己的名字吗?还有他们说的5年后还要交的一笔钱具体是什么钱?说得好像买这种2手经济适用房很麻烦一样,75个平方,而且5年后拿房产证时还要交一笔钱,这样的买卖要5年后才能拿房产证,说以2万转让给我

集体建设用地转让合法吗有哪位知道

是怎么办理农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要准备哪些资料,走那些部门才能办理,一般有什么流程

工业用地可以转让吗哪位知道

承包土地征用怎么获得补偿呢?我承包了30年土地,征用后找谁要补偿,补偿标准是什么?怎么算呢

门头房转让费的问题

高的是转让费有些门头房租金并不是很高?
2.什么叫转让费.转让费是不是跟房东是没有关系的?是不是把钱交给前个租户。
1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转让

(房产证还是原房主的名字,说什么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不能转让,(老婆的户口已经迁到我们村)买的房子在城中村。现在原房主来找麻烦。)要收回我的房子,但房产证他卖房的时候已经给我了,我打官司会赢吗,还说我们之前所签定的合同是无效合同,我准备翻建10年我在我老婆村里买了别人一栋房子。住

房屋转让需要多少手续费

想请问,总共需要多少手续费用,如果一套142平方米的房屋,以1120元/平方转让?(转让双方是朋友

卧室地板问题有哪位知道

大家好,我想请教下,地暖房子,烧的是壁挂炉,客厅其它都用瓷板的,卧室用瓷板好还是木板好,我父母家里卧室就是用的木地板,但是冬天地暖卧室就比客厅温度低点,隔热,怕水,但是我又觉得装木板档次高点请专家指点

房屋问题

和我老公结婚前我公公留了幢房子给我老公,房子是我老公在上学时造的,现在我老公和我公公闹矛盾了,我公公说房子不给我们了,房产证上是我老公的名字

相关问题

页面运行时间: 0.083162069320679 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