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期房订金要注意什么问题?



				
				
明明威武
14715 次浏览 2024-05-27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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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5条回答)

2024-05-29 13:04:42 回答

1、定金的数额原则上是由当事人约定的,但担保法对其最高限额又作了限定,即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的  ,超过的部分  ,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意图显然是限制给付数额过大的定金  ,将定金的惩罚限定在一定的限度内。  2、法解释第119条规定,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  视为变更定金合同;收受定金一方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定金的,定金合同不生效。该规定说明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只有定金交付另一方当事人接受后,定金合同才成立。  《担保法》  第六章  定  金  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九十条  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  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第九十一条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担保法解释》  六、关于定金部分的解释  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要件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  第一百一十七条 定金交付后,交付定金的一方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以丧失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收受定金的一方可以双倍返还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对解除主合同后责任的处理,适用《*******合同法》的规定。  第一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一百一十九条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视为变更定金合同;收受定金一方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定金的,定金合同不生效。  第一百二十条 因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或者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可以适用定金罚则。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第一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因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适用定金罚则。受定金处罚的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偿。

2024-05-29 13:04:42 回答

认购书上是否盖公章
认购书看仔细点,谨防文字陷阱,不太清楚的让职业顾问讲明白!
不要轻易就签字,字签了钱交了就很难退房了,要是你真不想买这套房子的话,那你的定金是要不回了!

2024-05-29 13:04:42 回答

!一、  买期房时注意的事项:  1、开发商的开发经营资格必须合法。就是开发商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规定的业务范围进行开发的;  2、开发建设的手续必须合法。开发项目必须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3、经营行为合法。现房销售除上述条件外必须经过验收合格,项目道路、给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和绿化等配套建设已经完成或者已经确定完成日期,落实了拆迁安置,落实了物业管理,并且按规定向房地产管理部门验核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期房预售除上述条件外还必须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4、在签订合同时,一是要选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该合同文本内容比较全,并且规范;二是注意把开发商承诺的内容写进合同。  5、如果你买的是住宅,在交房时,要向开发商索取《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  办房地产权证时应该注意:  产权产权面积和合同面积是否相同,如果不同,可以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处理,另外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后,还要办《土地使用权证》。相关费用注意除了楼上那位说的外,还有交易费和测量费,是应该开发商出的,但是开发商经常利用购买人不熟悉法规,转嫁给购买人.  二、购房流程  流程第一步:签订认购书  商品房期房正式销售工作开始后,一般会设立售楼处,购房人在认可本项目后,可到售楼处签订认购书,并缴纳订金。销售方应实事求是地向购房人介绍项目的进展情况,并将签约须知及有关的宣传资料和法律文件交给购房人。  签订认购书是商品房销售程序的一个环节,买卖双方签订认购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开发商名称、地址、电话;销售代理商名称、地址、电话;认购方名称、地址、电话、身份证件;指定律师所名称、地址、电话。  (2)认购物业的楼层;户型;房号;面积。  (3)房价。包括单价;总价。  (4)付款方式。包括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按揭付款。  (5)认购条件。包括:定金金额;签订正式契约的时间、地点;付款地址和帐户,签认购书至正式签约期间违约补偿方式和争议解决方式。  当签订完认购书后,销售方应给购房人《签约需知》,以使购房人清楚下一环节及签约有关细节。签约须知主要内容包括:  (1)项目法律文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号、销售许可证。  (2)购房人应携带的有效身份证件。公司应携带的文件、购房批文等。  (3)房款支付方式。  (4)购房应缴纳的税费说明:印花税、契税、手续费、房产权属登记费、权证工本费、权证印花税。  购买商品房流程第二步:签订买卖契约  购房人在签订认购书后,应在认购书中约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签订正式契约。契约包括:内销商品房销售契约、内销商品房预售契约、外销商品房销售契约、外销商品房预售契约、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契约等。  签订买卖契约是整个购房程序中最重要一环,契约也是销售中最重要的法律文件。契约一般为一式肆份,其中正本贰份,开发商和购房人各执壹份。副本贰份,开发商和当地房管部门各壹份。契约的主要条款包括:  (1)土地使用证号及使用年限  (2)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  (3)房产名称及购房人购买房产的类型  (4)所购物业的楼层、面积、房号、户型、交付使用日期  (5)房价款。包括单价和总价  (6)付款方式  (7)双方违约条款  (8)保修条款  (9)买方接受物业管理公司管理条款  (10)预售登记  (11)房屋转让  (12)房屋过户  (13)纠纷、争议的解决方式  (14)附件一:房屋户型图  (15)附件二:装修设备标准  (16)附件三:共有共用部位  同时购房人与开发商还可就其它内容签订补充条款。  购买商品房流程第三步:预售登记  买卖双方只有办理完预售登记后,契约方能具备法律效力。买卖双方应在契约签订后30日内,到所属房屋土地管理局市场处办理。同时交纳印花税。在此期间,买方如转让其所购房产,买方与受让人应在契约上做背书,在背书签字之日起十五日内,双方持有关证件到市场处办理转让登记,在转让登记申请表上签字,市场处在办理转让登记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卖方。  购买商品房流程第四步:签订管理公约,办理入住手续  当购房人按契约有关条款约定付清房款后,开发商入住通知单,并安排购房人与物管公司接洽。物管公司将给购房人出具物管公约和收费标准。当购房人与物管公司签订管理公约并付清管理费后,就可以拿钥匙入住了。  购买商品房流程第五步:办理产权过户,领房产证

2024-05-29 13:04:42 回答

需要看清楚上家的产权证、身份证,确认是否是产权人到场,  如果还有没到场的产权人是否同意该房屋出售,最好去交易中心查阅一下该房屋的产权信息和登记信息,产权来源,有无抵押贷款,贷款数额,有没有限制交易等

2024-05-29 13:04:42 回答

要注意定金和订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如果是定金,通常是不可以退的。你们双方是否签订了协议,或者对方给你的收据上市怎么写的很重要。最好到律所,让律师看看收据内容或者协议,再具体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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