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知道怎么计提房产税?



				
				
姹紫嫣红NEI
86818 次浏览 2024-05-18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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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5-20 05:43:03 回答

可以这样: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价格一次扣除10%-30%以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扣除比例由当地政府确定
原值指的购买价格,包括不可分割的附属设施或一般不单独计算的配套设施,如暖气,通风,电讯,煤气,管道等等
纳税人对原房屋进行改造,扩建,要相应增加房屋价值
按余值所征收的税率为1.2%,应纳税额为:余值*1.2%
而出租的房屋,按租金收入计算,税率为12%,应纳税额为:租金*12%
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时减按4%征收
个人所有的居住用房产不征房产税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宗教用地,公园,名胜,及国家拨款的如学校,医疗单位,等等的自用房产都免征房产税

2024-05-20 05:43:03 回答

你好,希望帮到你
1,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不管是计提还是不计提,最后都要进入管理费用的。
至于是否计提,要根据重要性原则处理,如果金额够大,占当期损益的比重够大,就最好每月计提·,如果不重要,则直接在缴纳的当月记入就好了。
2,比如,有的企业占地面积大,房屋价值小,则可以每月预提土地税,不提房产税;
土地税和房产税一般都是要求一年交两次,印花税则是在发生纳税义务的次月10日前同其他税种一起申报缴纳。  3,房产税有两计算方式:
自有房产的房产税=原值*70%*1.2%
出租房产的房产税=租金收入*12%  4,新修定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5,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在最新的会计准则中,不用计提,缴纳时直接计入管理费用科目。即:  
借:管理费用--房产税  
借:管理费用--土地使用税  
贷:银行存款(现金)

2024-05-20 05:43:03 回答

1、对经营自用的房屋,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为计税依据。所谓计税余值,是指依照税法规定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损耗价值以后的余额。
(1)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  
(2)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  
(3)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  
(4)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在将其价值计入房产原值时,可扣减原来相应的设备和设施的价值。  
(5)自2006年1月1日起,凡在房产税征收范围内的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也应该征收房产税。
(6)在确定计税余值时,房屋原值的具体减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税法规定的减除幅度内自行确定。注意:如果纳税人未按会计制度规定记载原值的,在计征房产税时,应按规定调整房产原值;对房产原值明显不合理的,应重新予以评估;对没有房产原值的,应由房屋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屋的价值核定。在原值确定后,再根据当地所适用的扣除比例,计算确定房产余值。对于扣除比例,一定要按照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比率执行。  
2、对于出租的房屋,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1)房屋的租金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  
(2)如果纳税人对个人出租房屋的租金收入申报不实或申报数与同一地段同类房屋的租金收入相比明显不合理的,税务部门可以按照《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科学合理的方法核定其应纳税款。
3、投资联营和融资租赁房产的计税依据。  
(1)对于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按房产的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对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利润,不承担联营风险的,按出租房产征税,按租金收入计征房产税。
(2)对融资租赁房屋的情况,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以房产余值计算征收。  [
4、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的计税依据  
对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由实际经营(包括自营和出租)的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房产税。其中自营的,依照房产原值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征,没有房产原值或不能将业主共有房产与其他房产的原值准确划分开的,由房产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参照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原值;出租的,依照租金收入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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