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店经济适用房有哪些?



				
				
内涵帝在此
47150 次浏览 2024-05-26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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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5-28 11:42:31 回答

目前上海市各个区域都开展申请工作,带好身份证  ,户口簿,产权证到户籍地所在地街道(镇)社区事务服务中心去咨询或申请~~
  附:上海市2012年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准入标准和供应标准
  根据《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试行办法》(沪府发[2009]29号)的规定,制订本市2012年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准入标准和供应标准如下:
  一、准入标准
  同时符合下列标准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可以申请购买共有
  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
  (一)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
  (二)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三)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6万元(含6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5万元(含15万元);2人及以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按前述标准上浮2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2万元(含7.2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8万元(含18万元)。
  (四)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但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
  同时符合上述标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身人士(包括未婚、丧偶、或者离婚满3年的人士),男性年满30周岁、女性年满28周岁,可以单独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
  二、供应标准
  对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的,按照下列标准供应:
  (一)单身人士或者2人家庭,购买一套一居室。
  (二)3人家庭或者原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规定限额(即人均15平方米建筑面积限额×申请家庭人员数-申请家庭原有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以上的2人家庭,购买一套二居室。
  (三)4人及以上家庭,购买一套三居室。
  (四)家庭人员较多、家庭人员代际结构较复杂,或者经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同意,申请家庭将原有住房交政府指定机构收购的,区(县)政府可以酌情放宽住房供应标准,相关标准报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备案。
  申请家庭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房源供应数量,选择申请购买较小的房型。
  三、实施日期
  上述准入标准和供应标准,自2012年3月1日起实施。

2024-05-28 11:42:31 回答

宝山区罗店大型居住社区经济适用房二期C8-C12地块:  
一、土地面积:167412.8平方(251.11亩)。  
二、容积率:2.094。  
三、用途性质:经济适用房、动迁安置房。  
四、建筑面积:480834平方(其中地上350649平方,地下130185平方)。  
五、楼面地价:2586.44元/平方。  
六、平均回购价:8080.1元/平方。  
七、土地总价:90693.6万元。  
八、回购总价:283328.6万元。  
九、居住社区配套建设分摊费用:542元/平方。  
十、经济适用房占60%,动迁安置房占40%。  
建设地点:宝山区罗店镇罗南河东、罗智路西、罗南河南(  农用地、  商住地、  工业地)、美安路北。  
公共建筑费用:按建筑成本分摊到总建筑面积内由政府支付。

2024-05-28 11:42:31 回答

美兰湖颐景园、上置美兰优湖都是比较好的,本项目位于7号线终点站美兰湖站,作为交通枢纽二期配套,商业为公共建筑与正在建设的城市交通枢纽紧密连接,地处罗店新镇的门户,周边遍布完善的交通网络,抵上海是中心只需23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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