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清楚火灾应急照明灯规范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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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64 次浏览 2024-05-23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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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5-25 11:03:30 回答

应急灯具连续主电工作30天+/-2天后会自动应急35秒左右,而后恢复主电功  能;
1灯具在连续工作一年之后,会自动应急至电池放完电,然后自动恢复到充电状态;
2每月自检应急时间不够30秒时,或每年自检应急照明时间不够30分钟时,灯具会自动报警;
3每次接入市电时,都会有自动提示声音;
4电池坏了会自动报警;
5光源出现故障不亮时,面板上黄色指示灯会点亮并且报警;
6报警频率:每分钟至少响一次,每次持续时间为1-3秒,报警声音在65-85分贝之间;
二、新国标应急灯要求满足最低亮度,光照亮度有数倍提  高
1新的国家标准,对应急灯具表面亮度和光通量进行明确要求:消防应急
标志灯表面亮度不应小于50cd/㎡,照明应急灯具的光通量不应小于50Lm;
以前市场上使用的老国标消防应急灯具缺乏对亮度要求,导致大部分应急照明灯具光照亮度无法满足消防要求;而新国标形式的消防应急灯具,亮度比老国标灯具提升了10-50倍,亮度的提升是对整个消防事业发展的推动;
三、新标准要求不能采用阻容降压方式
1阻容降压功率因素过低,浪费电量太多,实验证明:一台应急灯使用阻容  降压,一天多浪费近一度电;
2阻容降压会改变正常电路的相位,使三相四线的中线产生大量电流并发烫,大批量使用会破坏电网;
3劳士新国标消防应急灯具全部采用变压器,耗电量小,效率高,性能稳定

2024-05-25 11:03:30 回答

要求:消防应急照明灯应是经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检测合格的产品,有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及出厂合格证,其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 
要求:一般公共建筑和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置消防应急照明灯: a) 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前室和避难层(间)。 b) 配电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消防蓄电池室、自
备发电 
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它房间。 
c) 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和商业营业厅等人员密集场所。 d) 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和居住建筑内走道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 检验方法:查阅设计资料,目测。 
3.1.4  安装 
3.1.4.1  安装部位 
要求:消防应急照明灯宜安装在墙面上或顶棚上,应安装牢固可靠,不得有明显松 动。 
检验方法:目测,手试。 
3.1.4.2  连接电源 
要求:自带电源型的消防应急照明灯应接在照明线路上;集中电源同时接有消防应急照明灯和消防应急标志灯,且消防应急标志灯为持续型的,可接到消防配电线路上,如为非持续型的,应接到照明线路上;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照明灯应接在消防配电线路上。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的照明支线应接在消防配电线路上。 
检验方法:查阅设计资料,目测。 3.1.5   应急照明功能 3.1.5.1  应急转换时间 
要求:正常交流电源供电切断后,消防应急照明灯应顺利转入应急工作状态。自带电源型的消防应急照明灯,其应急转换时间应不大于5s。     
检验方法:模拟交流电源供电故障,观察其能否顺利转入应急状态,用秒表测试转换时间。 
 DB21/T1264-2003 
3.1.5.2 应急工作时间 
要求:消防应急照明灯的应急工作时间不应小于20min;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其应急工作时间不应小于30min;新建工程消防应急照明灯的应急工作时间不应小于90min,且不小于灯具本身标称的应急工作时间。 
检验方法:查看检验报告。 3.1.5.3  照度 
要求:疏散用的应急照明,其地面最低照度不应低于0.5Lx;人防工程最低照度不应低于5Lx。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配电室和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它房间的应急照明,仍应保证正常照明的照度。 
检验方法:用照度计测量上述相关场所消防应急照明灯的照度。 3.1.5.4  状态标识 
要求: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照明灯应设置主电、充电、故障状态指示灯,主电状态用绿色,充电状态用红色,故障状态用黄色。集中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应设主电和应急电源状态指示灯,主电状态用绿色,应急状态用红色。主电和应急电源共用供电线路的消 检验方法:断开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的电池,使其处于主电状态,检查指示灯指示情况。 
使集中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分别处于主电状态和应急状态,检查指示灯指示情况。 
3.1.5.5  试验按钮     要求:非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照明灯应设模拟主电源供电故障的自复式试验按钮(或开关),不应设影响应急功能的开关。 
检验方法:目测,启动试验按钮(或开关),检查其工作状态转换情况。 3.1 消防应急标志灯 3.2.1 检验报告 
要求:消防应急标志灯应是经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检测合格的产品,有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及出厂合格证,其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查阅设计资料,查看检验报告、出厂合格证等。 3.2.2 外观标识 
DB21/T1264-2003 
要求:消防应急标志灯外观应无缺陷。在其明显部位应设有耐久性铭牌,内容清晰,设置牢固。 
检验方法:目测。 3.2.3 设置 
要求:一般公共建筑和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置消防应急标志灯: 
a)  影剧院、体育馆、多功能礼堂、医院的病房等,其疏散走道和疏散门均宜设置 
消防应急标志灯。 
b)  除居住建筑外,高层建筑的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处应设置消防应急标志灯。 
检验方法:查阅设计资料,目测。 
3.2.4 安装 
3.2.4.1  安装部位 
要求:安全出口的消防应急标志灯宜设在出口的顶部;疏散走道的消防应急标志灯宜设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00m以下的墙面上。疏散走道消防应急标志灯的间距不应大于20m,人防工程消防应急标志灯的间距不宜大于15m。消防应急标志灯 
应安装牢固可靠,不得有明显松动。     检验方法:目测,用钢卷尺测量。 3.2.4.2  连接电源 
要求:自带电源型的消防应急标志灯应接在照明线路上;集中电源同时接有消防应 
急照明灯和消防应急标志灯,且消防应急标志灯为持续型的,可接到消防配电线路上, 
如为非持续型的,应接到照明线路上;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标志灯应接在消防配电线路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2024-05-25 11:03:30 回答

1  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
2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烟与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
常工作的其它房间;
3  观众厅,建筑面积超过400m2  的展览厅、营业厅、多功能厅、餐厅,建筑面积超过200m2
的演播室;
4  建筑面积超过300m2  的地下、半地下建筑或地下室、半地下室中的公共活动房间;
5  公共建筑中的疏散走道。
11.3.2  建筑内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照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疏散走道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0.5lx;
2  人员密集场所内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1.0lx;
3  楼梯间内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5.0lx;
4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烟与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
常工作的其它房间的消防应急照明,仍应保证正常照明的照度。
11.3.3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宜设置在墙面的上部、顶棚上或出口的顶部。
11.3.4  公共建筑、高层厂房(仓库)及甲、乙、丙类厂房应沿疏散走道和在安全出口、人员密集场
所的疏散门的正上方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正上方应采用“安全出口”作为指示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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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沿疏散走道设置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0m  以下
的墙面上,且灯光疏散指示标志间距不应大于20.0m;对于袋形走道,不应大于10.0m;在走道转角
区,不应大于1.0m,其指示标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  的有关规定。
11.3.5  下列建筑或场所应在其内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上增设能保持视觉连续的灯光疏
散指示标志或蓄光疏散指示标志:
1  总建筑面积超过8000m2  的展览建筑;
2  总建筑面积超过5000m2  的地上商店;
3  总建筑面积超过500m2  的地下、半地下商店;
4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5、座位数超过1500  个的电影院、剧院,座位数超过3000  个的体育馆、会堂或礼堂。
11.3.6  建筑内设置的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和消防应急照明灯具,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还应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  和《消防应急灯具》GB17945  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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