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房屋继承纠纷怎么处理?



				
				
墨剂先生
32089 次浏览 2024-05-16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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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4条回答)

2024-05-18 02:37:58 回答

宅基地是属于集体所有不是严格意义的公民的私有财产,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要是你的户口还在本村,本集体,你可以申请继续居住。要是你的户口迁出去了,则不一定能继续住。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2024-05-18 02:37:58 回答

以两种方案解决:一种是继承人之间对遗产继承权及继承份额存在争议,无法协商解决的。可以继承纠纷向法院起诉,根据法院民事调解书或判决书来办理房屋继承及变更土地使用权人。另一种是继承人之间对遗产继承权及继承份额协商一致,继承人应当共同到不动产(房屋)所在地公证机构办理继承公证。下面仅谈谈农村房屋继承公证。  首先要区别所继承的农村房屋是家庭共有还是夫妻共有,再要看是原始取得还是继受取得。申请人除了向公证处提交集体土地使用证外,申请人还要向公证处提供建房审批表。所有继承人应当共同向公证处提出申请。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一顺序继承人是父母、配偶、子女。农村过去收养子女的情况很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实施以后要按收养法办理收养登记,收养法实施前成立的事实收养关系,主要以当时迁移户口来确认收养关系成立。在我县各姓氏的宗族谱较齐全,族谱里如收养之类的表况一般均有记录,可以提供给公证处作为参考。此外还要向公证处提供村(居)关于被继承人的死亡、亲属关系证明、房屋现状照片等。依据不同的继承情况,公证处还会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证明材料。申请人申请办理农村房屋继承笔者建议,最好由宅基地所在村的农村户口继承人继承比较合适,在变更登记宅基地使用证时符合政策规定。而且继承人可以申请审批拆屋建屋手续,如果是非宅基地所在村的继承人继承,土地使用证虽可变更登记至继承人名下,但今后申请建房时,符合审批条件的可以审批,不符合审批条件的就无法批准。因为目前宅基地只允许本村民组织成员使用,一旦房屋拆除后,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但如果继承人是非宅基地所在村村民,即继承人是居民户或外村村民,被继承人的房屋仍然可以合法继承。另外再谈一下关于有关继承又有赠送的问题。  现实中往往是夫妻共有农村房屋,夫妻一方死亡。这时发生部分继承,而部分要赠送的情况,这时,他们其中一个子女要求继承。但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可以公证:一、子女户籍是宅基地所在村;二、无房,结婚成家,符合建房审批条件;三、健在一方配偶同意,将自己的一半产权房屋赠与给子女;四、其余一半房屋按法定继承办理且继承人,受赠与人为同一个子女,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五、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变更登记至继承人名下。否则,不能办理房屋赠与公证。

2024-05-18 02:37:58 回答

1.  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  村民个人只有使用权.
2.  村民个人户籍迁出本村,    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登记发证,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3,  法律上会支持遗嘱,
   具体怎么处理,  双方可以协商由你叔给你爸作适当补偿.

2024-05-18 02:37:58 回答

若农村宅基地房屋权利人已死亡,若其所立遗嘱未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遗产份额的,则遗嘱无效,房屋拆迁补偿款按法定继承处理。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原则上分为房屋补偿和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宅基地使用权审核表登记的内容是确定农村宅基地房屋所有权及宅基地使用权的重要依据。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很强的身份属性,实行按户计算,即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

扩展回答

继承宅基地房屋

.........我现在要搞继承...可是我母亲在1998年把房子的名字转回她自己...但我手上的那份却是我母亲的名字..这房子是用我的名字申请建的..这房子是在我父过世后才建的.可是在国土所那份底证还是我的名字.母在2000年也过世了......留下宅基地房屋一栋,父在1993年过世了我今年18岁

请问宅基地房屋继承

所以宅基地证还是我爸的名字,按规定可以有两套宅基地住房,后来我结婚后分户了?我弟弟要继承此房的一半我不愿意该如何办,此房办理门牌号时就用我的名字登记的,因为我已不是农业户口,后来我们兄弟俩户口都农转非了,此房的使用权归我还是归我弟弟(弟弟还有老房子)我家兄弟俩个,父亲在我们10岁时就申请了这块地,房子是2000年才造的当时是我拿了大部份的钱(无出资证明)给父母造的,不能转为我的.我想请问我父亲要是不在了

请问房屋及宅基地继承

我奶奶于2003年去世,现在已是2008年,在继承法第八条“第八条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有前后院(应是宅基地),我父亲的哥哥它有权继承,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我爷爷于2005年去世,前后均分.5间是我父亲的名字,且他是知情的,谢谢,在我父亲去世期间我奶奶。但是,2,其时效期是多长,我父亲的哥哥却提出要继承我爷爷的房屋及我父亲房屋的一部分.5间是我爷爷的名字,我父亲房屋的一部分吗,麻烦您了,不得再提起诉讼,我父亲于2000年去世。
内容有些繁琐:
我农村老家有四间房:
情况是这样的,是否可认为期拆讼期已过,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对于它的时效期二年,其中1。还有宅基地可分割吗,根据房屋的大小、爷爷均未提出要继承我父亲房屋的一部分,我想问一下

关于房屋和宅基地的继承

究竟怎么样才能保住宅基地呢,说是给我妈,那么如果外婆不在了[当我没说过],我妈应该是能继承屋子吧,然后据说由于不是本村村民所以宅基地的使用权不能继承?像我妈这种情况,地上有一间房屋,有一块宅基地,是这样吗?还是说可以再继承屋子后到相关部分争取宅基地的变更,到时候我妈什么都没了也只能接受吗,十年前就到公证了?那么村子肯定会收回宅基地吧,那时我妈也早就迁到别的地方了外婆是某村村民
问题补充:郁闷我妈还是城镇居民。。

宅基地和房屋宅基地有区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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