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朋友说说工程竣工验收的流程有什么?



				
				
水月琉璃007
29266 次浏览 2024-05-30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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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6-01 10:46:15 回答

一、  本项目有关情况:
  1、已完成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内容;
  2、已经建设(监理)、设计、勘察、施工等单位共同预验收,存在的问题已整改到位;
  3、涉及设计文件的变更,已由设计部门签署认可文件,其中重大变更已经审图机构审查通过;
  4、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已提出工程竣工报告;
  5、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已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6、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进行了检查,并已提出质量检查报告;
  7、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其中包括:□桩基、□钢结构、□幕墙、□装修、□安装、□节能等)已经建设(监理)单位核查并符合要求;
  8、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已经建设(监理)单位核查并符合要求;
  9、专项工程(□桩基、□地下防水、□钢结构、□幕墙、□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节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安装工程)已按要求办完相关专项验收手续;
  10、报建面积为        m2,实际竣工面积为        m2,超出面积已按要求办完相应批准手续;
  11、已具备以下文件:
  (1)、单位工程施工许可证
  (2)、重大设计变更补充审查意见书
  (3)、规划部门的认可文件
  (4)、消防部门的认可文件
  (5)、环保部门的认可文件
  (6)、气象部门的认可文件
  (7)、档案专项验收意见书
  (8)、室内环境检测报告
  (9)、单位工程质量保修书
  (10)、工程合同付款不拖欠证明
  (11)、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修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12)、电线、电缆检测
  12、本项目配套工程已办完相应批准手续。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您,望采纳。

2024-06-01 10:46:15 回答

(一)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二)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三)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四)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3.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4.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流程: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方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第七条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等内容。

2024-06-01 10:46:15 回答

一、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与组织
  检验批和分项工程应该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
  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分部工程应该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接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设计,监理等单位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15天)将竣工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二、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条件
  1、检验批的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查合格。
  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2、分项工程的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3、分部工程的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分部工程(子分部)所含的分项工程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工程安全和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4、单位工程的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单位工程(子单位)所含的分部工程(子分部)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单位工程(子单位)所含的分部工程有关工程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5、不合格工程处理
  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照下列规定进行:
  1、经过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评定。
  2、经过有资质的检测单位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进行验收。
  3、经过有资质的检测单位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是经过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达到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进行验收。
  4、经过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虽然改变了外型尺寸但仍能够满足安全使用功能,可以按照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验收。
  5、经过返修或加固处理的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谢谢您,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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