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用地能分割转让吗?



				
				
思念你的情意
82837 次浏览 2024-05-13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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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5条回答)

2024-05-15 23:47:18 回答

你好,
按照法律来讲是不行的!因为没有产证,即使转让也是只有使用权,产证还在开发商那边!办理不出来产证的。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2024-05-15 23:47:18 回答

这样的工业用地一般是不允许进行转让的,因为并没有房产证所以在办理很多手续的时候都无法办理,想要出售不容易。

2024-05-15 23:47:18 回答

你好,依据就是《房屋登记办法》中第十条:非住房以房屋的幢、层、套、间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  进行登记。工业用地上修建的肯定都是非住宅,先不管什么用途,房子肯定都是落在地上的,如果按间为单位分割办证,土地也应相应分割(分摊),至于再转让出  售则可以利用二手房转移到方式。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2024-05-15 23:47:18 回答

一、拟投资工业项目的单位或个人向所在镇(街)或开发区申请用地选址,建设单位提供申办的材料有:
   1、工业项目用地选址申请书(向开发区国土规划建设局领取,由开发区管委会签注意见并盖章);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预申请书》申请表原件(申请表在开发区国土规划建设局领取后加盖单位公章);    
二、预申请人按预申请用地面积每亩3万元缴纳预申请保证金(保证金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三、市国土局组织实施“招拍挂”,由市国土资源局发给竞得人、中标人《成交确认书》或《中标通知书》;竞得人或中标人在5个工作日内,按拟交纳的土地出让金总额20%支付预付款(兑得人或中标人已缴纳保证金的可抵缴预付款),领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
四、办理立项批复,建设单位至开发区经贸发展局办理。
1、开发区经发局建设项目申请表;
2、投资者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投资者开业证明(复印件);
4、土地规划选址意见书(包括红线图);
5、扩建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五、办理环评审批,须提供的申办材料包括:
1、申请报告(环保局窗口或开发区国土规划建设局领取);
2、规划红线图原件一份;
3、审批的总平图一份;
4、有资质单位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或报告书三份。
六、办理《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至市规划局用地科办理,须提供的申报材料包括:
1、授权委托书原件;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建设单位申请报告原件;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电子申请表原件(含电子数据盘)或纸质申请表(纸质申请表在规划局收件窗口领取后加盖单位公章);
5、规划局核发有效期内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件;
6、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图纸(1:500)一式八份及相应的总平面规划方案电子文件光盘一份;(改扩建项目须提交建设单位整体用地范围内的总平面规划图);
7、建设项目立项批文复印件;  
8、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限于新设立企业法人在选址阶段未提供的项目);
9、  土地部门的招标拍卖或挂牌的确认文件复印件;(仅限于招拍挂牌项目);
10、  与土地部门签定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仅限于招拍挂牌项目)。
11、涉及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项目,应提交相关部门意见原件;
12、其它需提供的文件

2024-05-15 23:47:18 回答

按照法律来讲是不行的!因为没有产证,即使转让也是只有使用权,产证还在开发商那边!办理不出来产证的。依据就是《房屋登记办法》中第十条:非住房以房屋的幢、层、套、间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    进行登记。工业用地上修建的肯定都是非住宅,先不管什么用途,房子肯定都是落在地上的,如果按间为单位分割办证,土地也应相应分割(分摊),至于再转让出    售则可以利用二手房转移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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