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公摊面积怎么摊?



				
				
独酌邀明月
24979 次浏览 2024-06-20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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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6-22 19:18:46 回答

应计算为公用建筑面积的如下:  
   1、  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  
   2、  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3、  外墙墙体  同一楼层外墙,既有主墙,又有玻璃幕墙的,以主墙为准计算建筑面积,墙厚按主墙体厚度计算。各楼层墙体厚度不同时,分层分别计算。金属幕墙及其他材料幕墙,参照玻璃幕墙的有关规定处理。  
   4、  斜面结构屋顶  房屋屋顶为斜面结构(坡屋顶)的,层高(高度)2.20米以上的部位计算建筑面积。  
   5、  不规则围护物  阳台、挑廊、架空通廊的外围水平投影超过其底板外沿的,以底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6、  变形缝  与室内任意一边相通,具备房屋的一般条件,并能正常利用的伸缩缝、沉降缝应计算建筑面积。  
   7、  非垂直墙体  对倾斜、弧状等非垂直墙体的房屋,层高(高度)2.20米以上的部位计算建筑面积。房屋墙体向外倾斜,超出底板外沿的,以底板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不应计算为公用建筑面积的如下:  
   1、  凡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等,不应计入公用建筑面积部分。  
   2、  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  
   3、  楼梯下方空间  楼梯已计算建筑面积的,其下方空间不论是否利用均不再计算建筑面积。  
   4、  公共通道  临街楼房、挑廊下的底层作为公共道路街巷通行的,不论其是否有柱,是否有维护结构,均不计算建筑面积。  
   5、  与室内不相通的类似于阳台、挑廊、檐廊的建筑,不计算建筑面积

2024-06-22 19:18:46 回答

公摊面积算在房价里。
面积的话分为3种:
1、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公摊面积;
2、使用面积=实际面积+墙体+柱子;
3、实际面积=(用卷尺量出来的)每个房间的长*宽;
所在的地方房价是含算公摊面积的,而且大部分城市都算,那么多城市,只有重庆是不算公摊面积的,他们只算套内面积,个人理解为使用面积。

2024-06-22 19:18:46 回答

您好,公用分摊建筑面积是指每套(单元)商品房依法应当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的产权归整栋楼购房人共有,购房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享有权利,承担责任。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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