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验收标准哪位朋友了解?



				
				
喵小萌103
50475 次浏览 2024-05-21 提问
134

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5-23 15:20:38 回答


房屋建筑验收标准:
 一、楼地面
  1、水泥砂浆(或混凝土)面层的强度达到设计要求。
  2、地面方正,误差不超过10㎜;阴阳角线顺直整齐;各功能房间标高符合设计要求;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控制在3㎜以内。
  3、卫生间:楼地面坡度、坡向合理,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有倒泛水和积水现象;卫生间与相连接(无防水要求)的楼地面之间的高差满足设计要求且不得小于30㎜,高差线应顺直。
  4、相邻房间楼地面之间有高差的,其高差线应顺直。
  5、面层表面拉毛,要求色泽纹理一致;面层密实,无空鼓、裂纹、起砂及粘结污染,表面整洁。
  6、室内洁净无垃圾、无异味。
  二、室内墙面、顶棚
  1、抹灰层无空鼓、起砂,面层无裂缝、爆灰、污染现象且强度符合设计要求。
  2、顶棚、墙面的表面平整度及墙面的立面垂直度允许偏差控制在3㎜以内,达到高级抹灰要求(二次吊顶的空间除外);房间净高满足设计要求,其同一房间内的高低差控制在10㎜以内;同一自然间内房间应方正,其房间长宽两端尺寸偏差应控制在10㎜以内。
  3、各阴阳角方正、顺直,无破损、无明显修补现象;各护角、空洞、槽、盒周围的表面平整、界面线条顺直;管道后面的抹灰层表面平整。
  4、卫生间面层:水泥砂浆表面拉毛,要求颜色均匀、抹纹一致。
  5、除卫生间以外的其他房间,面层为混合砂浆原浆收面(或以图纸设计、售房合同为准),要求表面颜色均匀、无抹纹。外墙、顶棚不得有渗水现象。
  三、门窗工程
  1、门窗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符合设计要求;钢衬规格、设置符合设计要求。
  2、框、扇安装牢固。固定点位置正确、符合设计要求,固定点距窗角、中横框、中竖框150-200㎜,间距不大于600㎜。
  3、框与墙体间缝隙弹性材料填嵌饱满,表面密封胶粘结牢固、宽窄一致,表面光滑、顺直,无裂纹、无明显接槎。
  4、外窗台应有坡度,排水良好。窗顶底前沿和飘窗台底有斜面或凹槽滴水线,采用凹槽滴水线时,其截面尺寸符合设计要求即宽15㎜深10㎜,位置在距边缘35~40㎜。滴水线应顺直。外窗不得有渗水现象。
  5、门窗扇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翘曲。推拉扇有防脱落措施。
  6、玻璃密封压条与玻璃、型材紧贴平直,对口严密(接头缝隙小于1㎜)。
  7、门窗关闭时,扇与框无明显缝隙,密封面上的密封条平整,无卷边、无脱槽。
  8、门窗排水孔畅通;双玻璃间不得有水雾、灰尘。
  9、型材保护膜保存完整,框无污染,表面洁净、无划痕、碰伤;玻璃表面洁净、无划痕、无明显色差,反映外界影像无畸变。
  10、纱扇关闭严密、开启灵活,窗纱安装平整,无划痕、起球、污染现象。
  四、楼梯(包括户内楼梯)
  1、扶手高度及垂直栏杆间净距符合设计要求。
  2、栏杆、扶手安装牢固,不得有晃动感。
  3、钢结构构件要求焊缝外型均匀,焊道与焊道、焊道与基本金属间过渡平滑,无焊渣、毛刺。
  4、楼梯栏杆、扶手油漆均匀、无污染,无起皮、流坠。表面光洁、美观,无划痕。
  5、楼梯踏步面砖铺设无空鼓;表面平整,无翘曲、无污染;四边打磨光滑,无缺口、无划痕、无明显色差。
  6、楼梯栏杆木扶手采用硬杂木抛光后,直接刷油漆,尽可能不批腻子,避免腻子脱落后影响栏杆美观。
  7、顶层楼梯栏杆下端设置不小于100×100㎜的混凝土上翻边挡水檐,且宽窄一致。
  五、阳台
  1、封闭阳台:
  (1)墙面及地面做法同室内;
  (2)窗顶底前沿和阳台底有斜面或凹槽滴水线,滴水线要宽窄一致、顺直美观,采用凹槽滴水线时,其截面尺寸符合设计要求即宽15㎜深10㎜,位置在距边缘35~40㎜。
  2、不封闭阳台:
  (1)砂浆面层密实、平整,无空鼓、裂纹、起砂,表面光滑、颜色均匀、无抹纹;
  (2)坡度、坡向合理,符合设计要求,无积水、倒泛水现象;
  (3)最高处与室内楼地面高差满足设计要求且不小于20㎜;
  (4)阳台栏杆、扶手质量要求同室内楼梯;其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多层住宅阳台栏杆净高不低于1.05m,中高层、高层住宅阳台栏杆净高不低于1.10m;
  (5)阳台顶的前沿有斜面或凹槽滴水线。且滴水线要宽窄一致、顺直美观,采用凹槽滴水线时,其截面尺寸符合设计要求;即宽15㎜深10㎜,位置在距边缘35~40㎜。
  六、防水工程
  1、屋面防水层无空鼓、粘结不严、破损等现象;在雨后或持续淋水2h后排水系统畅通,无渗漏、积水,或蓄水试验(蓄水时间不小于24h)无渗漏。
  2、卫生间防水:两次(一次防水层施工完毕、一次在面层施工完成后)蓄水试验无渗漏。
  七、安装工程
  1、水、电、暖、燃气等各种预留接口处有明显的区分标志,如注明给水、热水、电视、电话、安防等。计量仪表安装位置适当。暖气干管标识供回水方向;散热器支管标识供回水方向。
  2、墙体、地面等处的暗敷管线应做与实际位置相符的明显标志,注明种类和水流方向。暗敷管道保护层厚度符合设计要求。
  3、卫生洁具、明装管道、散热器等明装设施安装牢固、面漆色泽均匀,无脱落、起泡,无锈蚀。
  4、给排水、采暖管道不得有跑、冒、滴、漏情况,穿楼层及墙体处不得有渗、漏、透现象,排水管道畅通。
  5、开关、插座接触良好,位置适当(卫生间开关宜安装在门外开启侧墙体上),其面板紧贴墙面、安装牢固端正,表面洁净。
  6、同一室内的相同插座面板应在同一水平标高上,高差小于5㎜。
  7、接线箱、配电箱开启灵活、锁具完整、回路标注清晰,配电箱内应附系统图及接线图,箱内元器件使用正常。
  8、明设避雷线支架牢固,间距适合,不应有锈蚀现象。接地电阻阻值符合设计要求。
  9、消防设施齐全,消防箱无受损、附件配置齐全,消防标志正确、醒目。
  10、电梯所有电气设备及导管、线槽的外露部分均有可靠接地,起落运行平稳,信号显示正常。
  11、电梯层门、强迫关门装置动作正常,轿箱内洁净、无损坏、并应有紧急求助功能。
  八、建筑物外墙面
  1、建筑物外立面干净、整洁、无污染,同种材料颜色一致,无色差。
  2、外墙面砖组贴合理、灰缝均匀,不得有瞎缝;无空鼓、无污染、无明显凸凹不平处;墙面花饰,做工精细、美观、舒适;在窗台处粘贴面砖无瞎缝、渗水。
  3、外墙不得有渗漏。
  4、落水管垂直、洁净、设卡均匀,无脱节现象。
  5、外立面设有飘窗、阳台、空调板时,同一位置的外边缘应上下在同一立面上,不得外出长短不一、影响立面效果的现象。
  6、出外墙的各排气孔和空调孔位置,沿水平和竖向基本在一条直线上,无明显偏差。
  提醒:验收房屋时,不仅要检测表面的装修,一些边边角角以及暗处的地方也要验收到位,以上提供的内容仅供参考,不排除个别房主有其他特殊的要求,因此,还是以双方先前的约定为准。

2024-05-23 15:20:38 回答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强制性条文  广州市城市建设工程监理公司  二00四年七月六日  本文收集了除《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以外的所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强制性条文共153条,希望各监理人员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  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强制性条文6条)  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7条)  3、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14条)  4、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15条)  5、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12条)  6、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11条)  7、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7条)  8、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7条)  9、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15条)  10、  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20条)  11、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14条)  12、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16条)  13、  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9条)    
 undefined
 2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0-2001  3.0.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          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6.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7.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8.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9.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10.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5.0.4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3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5.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5.07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6.0.3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6.0.4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  6.0.7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2-2002  4.1.5对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强夯地基、注浆地基、预压地基,其竣工后的结果(地基强度或承载力)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标准。检验数量,每单位工程不应少于3点,1000平方以上工程,每100平方至少应有1点。每一独立基础下至少应有1点,基槽每20延长米应有1点。  4.1.6对水泥土搅拌桩复合地基、高压喷射注浆桩复合地基、砂桩地基、振冲桩复合地基、土和灰土挤密桩复合地基、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及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其承载力检验,数量为总数的
下载文档到电脑,查找使用更方便
1下载券  484人已下载
下载
还剩32页未读,继续阅读

2024-05-23 15:20:38 回答

房屋建筑验收标准如下:《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0207-2002,《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8—2002。

相关问题

页面运行时间: 0.1878490447998 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