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白求助住房基金能取吗?



				
				
假如天天做梦
71565 次浏览 2024-05-23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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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5-25 23:05:52 回答

可以提取。
①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②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③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

2024-05-25 23:05:52 回答

不行的要有条件的  住房公积金不可以跨市转移,但满足条件的可以提取,以下是提取条件,过程和支付方式。如果对您有帮助请采纳。
  一、提取条件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动拆迁具有所有权自住住房一年以内,且本人及其配偶未申请并不再申请该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提取本人及其配偶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余额。装修住房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2、职工达到法定离退休年龄并办理离退休手续的、经法定的人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提前退休的,可以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余额。
  3、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可以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余额。
  4、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内未再就业、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以及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余额。
  5、职工出境定居的,可以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余额。
  6、职工提前一次性清偿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余额。
  7、当期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20%的部分,可以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余额。
  8、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职工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余额。
  二、提取程序
  1、职工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一式三份),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
  2、所在单位审核:
  职工所在单位收到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后,对职工身份是否真实、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是否正确、提取条件是否具备、附证明材料是否齐全等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在《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上签注意见、加盖公章,同时为提取职工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书》(一式四联)并加盖单位预留印鉴。
  3、职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提取申请:
  职工持《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和《住房公积金支取书》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4、审核办理: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接到职工提取申请后,审核相关证明材料。对提取条件及所附材料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核。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理职工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对于准予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按规定办理提取支付手续。
  三、提取额度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动拆迁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上年结转的住房公积金,夫妻双方合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提取额截止到百位,住房公积金账户不注销。
  2、职工离休、退休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本息,住房公积金账户注销。
  3、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当年最低生活保障费。
  4、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内未再就业、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可以一次或者分次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5、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家庭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提取额不得超过实际支出。
  6、职工出境定居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本息,住房公积金账户注销。
  7、职工提前一次性清偿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上年结转的住房公积金余额,提取额不超过贷款本息余额,提取额截止到百位,住房公积金账户不注销。
  8、当期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20%的,可以提取本人或者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上年结转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额不超过当期实际房租支出与家庭工资收入的20%之差,以前年度未提取的不得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不注销。
  9、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本息,住房公积金账户注销。
  四、支付方式
  1、购房未付清房款的,直接转入出售房屋的房地产公司账户。
  2、购房已付清房款的,可划入支取人单位账户。
  3、用于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划入贷款银行账户。
  4、离、退休或死亡支取的,可直接划入支取人单位账户。
  5、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造成家庭困难的,可视支取人情况以现金方式支付

2024-05-25 23:05:52 回答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
  1、符合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并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职工。应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①离退休文件复印件或离退休证。②身份证复印件.③支取(申请书。
  2、职工在职期间去世,由继承人或遗赠人领取。应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①死亡证明.②单位出具的继承人证明。③领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④支取申请书。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本单位签订了终止劳动关系合同的职工。应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①与本单位签订的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合同①身份证复印件③支取申请书。
  4、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在购房合同签订一年内持下列有效证明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①购房合同②首次交款凭据③身份证复印件④支取申请书(夫妻双方支取须持结婚证)。
  5、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职工。城镇职工应提供的证明材料:①土地使用证书(近三年内发放)          ②身份证复印件③支取申请书(夫妻双方支取须持结婚证)。家在农村建房的职工应提供的证明材料①村委会、乡土地所及所在县级土地局出具的证明②身份证复印件①支取申请书。
  6、为偿还购房贷款的职工。支取住房公积金的有效证明材料:①贷款合同原件②贷款凭证原件⑦身份证复印件①支取申请书(夫妻双方支取须持结婚证)。
  7、出国定居的职工。应提供的支取住房公积金的有效材料:①出国定居的有效证明材料②单位出具的出国定居证明⑦身份证复印件④支取申请书。
  8、职工调动工作根据建金管[2005]5号文件第十二条之规定,职工调入另一设区城市工作,调入单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设立手续后,新工作地的管理中心应当向原来工作地管理中心出具新的账号证明及个人要求转帐的申请。原工作地管理中心向调出单位核实后,办理变更登记和账产转移手续;原账尸已经封存的,可直接办理转移手续,原则上采取转账方式,不能转帐的,也可以电汇或者信汇到新工作地的管理中心。调入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原工作地管理中心可将职工账户暂时封存。职工在本地区范围在调动工作只能办理帐户转移手续。
  二、公积金支取程序。
  1、在本单位财务部门开具支取申请书。
  2、在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手续审核。
  3、前往会计中心换开支票。
  4、携带支票前往指定银行取款。
希望可以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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