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室内装修规范有哪些?



				
				
bigbig米米
70192 次浏览 2024-05-26 提问
149

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5-28 02:18:48 回答

装饰装修规范有:
  第1.0.2条
  装饰工程所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选用,并应符合现行材料标准的规定。对材料质量发生怀疑时,应抽样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1.0.3条
  装饰工程所用的砂浆、灰膏、玻璃、油漆、涂料等,宜集中加工和配制。
  第1.0.4条
  装饰材料和饰件以及有饰面的构件,在运输、保管和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措施防止损坏和变质。
  第1.0.5条
  抹灰、油漆和刷浆工程的等级及适用范围,应符合设计要求。
  第1.0.6条
  装饰工程应在基体或基层的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施工。
  第1.0.7条
  高级装饰工程施工前,应预先做出样板(一个样品或标准间),并经有关单位鉴定后,方可进行。其他等级的装饰工程如需做样板,应由设计确定。
  第1.0.8条
  室外抹灰和饰面工程的施工,一般应自上而下进行。高层建筑采取措施后,可分段进行。
  第1.0.9条
  室内抹灰在屋面防水工程完工前施工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室内其他装饰工程的施工,应待屋面防水工程完工后,并在不致被后继工程所损坏和沾污的条件下进行。  第1.0.10条
  室内罩面板和花饰等工程,应待易产生较大湿度的地(楼)面的垫层完工后施工。
  第1.0.11条
  室内装饰工程的施工顺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抹灰、饰面和罩面板工程,应待隔墙、门框、窗框、暗装的管道、电线管和电器预埋件、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灌缝等完工后进行;
  二、有抹灰基层的饰面工程、罩面板和轻型花饰安装工程,应待抹灰工程完工后进行;
  三、油漆、刷浆工程,应在塑料、菱苦土、地漆布和硬质纤维板等地(楼)面的面层和明装电线施工前,以及管道设备工程试压后进行。
  木地(楼)板面层的最后一遍油漆,应待裱糊工程完工后进行;
  四、裱糊工程,应待顶棚、墙面、门窗及建筑设备的油漆和刷浆工程完工后进行。
  第1.0.12条
  室内外装饰工程施工的环境温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刷浆、饰面和花饰工程以及高级的抹灰、混色油漆工程不应低于5℃;
  二、中级和普通的抹灰、混色油漆工程,以及玻璃工程应在0℃以上;
  三、裱糊工程不应低于15℃;
  四、用胶粘剂粘贴的罩面板工程,不应低于10℃;
  五、涂刷清漆不应低于8℃;乳胶漆应按产品说明要求的温度施工;
  六、室外涂刷石灰浆不应低于3℃;
  注:
  (1)环境温度是指施工现场最低温度。
  (2)室内温度应在靠近外墙离地面高500毫米处测量。
  第1.0.13条
  施工用水和管道设备试压的水,不得污损装饰工程。
  第1.0.14条  装饰工程施工安全技术、劳动保护、防火、防毒等的要求,应按国家现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2024-05-28 02:18:48 回答

设计规范、施工规范、验收规范等,如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建筑室内装修设计防火规范》、《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等等。

2024-05-28 02:18:48 回答

室内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一.一般规定  
 
  1、本章适用于明龙骨和暗龙骨吊顶工程的施工。  
 
  2、吊杆、龙骨的安装间距、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后置埋件、金属吊杆、龙骨应进行防腐处理。木吊杆、木龙骨、造型木板和木饰面板应进行防腐、防火、防蛀处理。  
 
  3、吊顶材料在运输、搬运、安装、存放时应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受潮、变形及损坏板材的表面和边角。  
 
  4、重型灯具、电扇及其他重型设备严禁安装在吊顶龙骨上。  
 
  5、吊顶内填充的吸音、保温材料的品种和铺设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防散落措施。  
 
  6、饰面板上的灯具、烟感器、喷淋头、风口蓖子等设备的位置应合理、美观,与饰面板交接处应严密。  
 
  7、吊顶与墙面、窗帘盒的交接应符合设计要求。  
 
  8、搁置式轻质饰面板,应按设计要求设置压卡装置。  
 
  9、胶粘剂的类型应按所用饰面板的品种配套选用。  
 
  二.材料质量要求  
 
  1、吊顶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和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饰面板,金属龙骨应有产品合格证书。木吊杆、木龙骨的含水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2、饰面板表面应平整,边缘应整齐、颜色应一致。穿孔板的孔距应排列整齐;胶合板、木质纤维板、大芯板不应脱胶、变色。  
 
  3、防火涂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及使用说明书。  
 
  三.施工要点  
 
  1、龙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根据吊顶的设计标高在四周墙上弹线。弹线应清晰、位置应准确。  
 
  (2)、主龙骨吊点间距、起拱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吊点间距应小于1.2m,应按房间短向跨度的l%~3%起拱。主龙骨安装后应及时校正其位置标高。  
 
  (3)、吊杆应通直,距主龙骨端部距离不得超过300mm。当吊杆与设备相遇时,应调整吊点构造或增设吊杆。  
 
  (4)、次龙骨应紧贴主龙骨安装。固定板材的次龙骨间距不得大于600mm,在潮湿地区和场所,间距宜为300~400mm。用沉头自攻钉安装饰面板时,接缝处次龙骨宽度不得小于40mm。  
 
  (5)、暗龙骨系列横撑龙骨应用连接件将其两端连接在通长次龙骨上。明龙骨系列的横撑龙骨与通长龙骨搭接处的间隙不得大于1mm。  
 
  (6)、边龙骨应按设计要求弹线,固定在四周墙上。  
 
  (7)、全面校正主、次龙的位置及平整度,连接件应错位安装。  
 
  2、安装饰面板前应完成吊顶内管道和设备的调试和验收。  
 
  3、饰面板安装前应按规格、颜色等进行分类选配。  
 
  4、暗龙骨饰面板(包括纸面石膏板、纤维水泥加压板、胶合板、金属方块板、金属条形板、塑料条形板、石膏板、钙塑板、矿棉板和格栅等)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以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为骨架,采用钉固法安装时应使用沉头自攻钉固定。  
 
  (2)、以木龙骨为骨架,采用钉固法安装时应使用木螺钉固定,胶合板可用铁钉固定。  
 
  (3)、金属饰面板采用吊挂连接件、插接件固定时应按产品说明书的规定放置。  
 
  (4)、采用复合粘贴法安装时,胶粘剂未完全固化前板材不得有强烈振动。  
 
  5、纸面石膏板和纤维水泥加压板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板材应在自由状态下进行安装,固定时应从板的中间向板的四周固定。  
 
  (2)、纸面石膏板螺钉与板边距离:纸包边宜为10~15mm,切割边宜为15~20mm;水泥加压板螺钉与板边距离宜为8~15mm。  
 
  (3)、板周边钉距宜为150~170mm,板中钉距不得大于200mm。  
 
  (4)、安装双层石膏板时,上下层板的接缝应错开,不得在同一根龙骨上接缝。  
 
  (5)、螺钉头宜略埋人板面,并不得使纸面破损。钉眼应做防锈处理并用腻子抹平。  
 
  (6)、石膏板的接缝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板缝处理。

相关问题

页面运行时间: 0.23755192756653 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