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购房补贴细则有哪几条?



				
				
萨克有声
8892 次浏览 2024-06-02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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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4 19:47:07 回答

可采用三种方式发放住房补贴。所欠的住房补贴,并按银行公布的定期额利率计算补交利息。一次性发放住房补贴,有一个发放顺序问题。这需要由职工所在单位依据职工申请购房的时间,本人负担购房交款  的先后、多少、参加工作的早晚、贡献大小、住房困难等因  素计分排队。
1、一次性补贴方式,在职工购房时一次性发放。对申请领取一次性补贴的职工应当有工作年限的规定,原则上为  25年。
2、按月补贴方式,在住房补贴发放年限(一般为  25  年)内,按月计算,存入个人账户,在职工买房时领取。
3、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办法。按一般职工(办事员)住房面积标准,按月计发基本补贴,各级干部与一般职工因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之差形成的差额,在其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至于哪个城市选择何种发放方式,可由市(县)人民政府从本地实际出发,结合可划转用住房补贴的资金状况,选  择住房补贴的发放方式。各企业的住房补贴发放方式,可曲  职工代表大会提出,报经当地住房制度改革主管部门批准后施行。
如某市住房补贴采取一次性发放的做法。无房职工或住房未达标的职工,其25年工作年限内应享受的住房补贴,在  职工购买住房时一次性发放。
职工购房时,其工龄已达(或超过)25  年的,住房补贴  一次结清发放。若职工工龄不足  25  年,职工提出买房时,也可发给其  25  年的住房补贴。其中,提前发给的住房补贴作为  职工负债,须用职工购房后的工龄逐年冲销。比如,某职工25年的住房补贴为10万元,该职工提出买房,其工龄只有15年,按理只能领取6万元的住房补贴。为支持职工买房,单位可提前发给其4万元的住房补贴。这4万元作为职工对  单位的负债,将在今后  10  年中逐月扣回。如若职工工作年限不足25年时,因个人要求调离单位可被单位辞退时,须归还所欠的住房补贴,并按银行公布的定期额利率计算补交利息。
一次性发放住房补贴,有一个发放顺序问题。这需要由  职工所在单位依据职工申请购房的时间,本人负担购房交款的先后、多少、参加工作的早晚、贡献大小、住房困难等因素计分排队。

2024-06-04 19:47:07 回答

泸州购房补助10问
问:泸州发放购房补助的范围包含哪些地方?
答:凡在泸州市主城区范围内购买住房的,即泸州城市规划区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包括中心半岛、城北组团、城西组团、城南组团、高坝组团、沙茜组团、纳溪组团、泰安-黄舣组团、安宁-石洞组团,均可以享受购房补助。
问:28条措施中购房补助的标准是多少?
答:购买商品住房的,给予200元/平方米的补助;购买二手住房的,给予60元/平方米的补助。
问:外地户口可以申请购房补助吗?
答:不受户籍限制,只要在规定时间内,外地人购买商品住房也可以申请购房补助。
问:发放购房补助,对购房人有购房套数和面积限制吗?
答:不受套数和面积限制,只要在规定时间内购买商品住房,均可申请购房补助。
问:什么时间内购房可以申请购房补助?
答:凡在2015年5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期间,购买商品住房的,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购买二手住房的,以不动产权属证书时间为准。
问:购房补助在什么地方申请?
答:凡符合补助条件的申请人,持相关申报资料,到所购房屋所在地的区政务服务中心申请办理。
购房人如果是在江阳区购买的房屋,在江阳区政务服务大厅一楼住建局购房补助窗口申请购房补助,咨询电话是0830-3123975。
购房人如果是在龙马潭区购买的房屋,在龙马潭区政务服务大厅一楼住建局购房补助窗口申请购房补助,咨询电话是0830-2502702。
购房人如果是在纳溪区购买的房屋,在纳溪区住建局房管股申请购房补助,咨询电话是0830-4216692。.
申请表在各申报购房补助窗口领取。
问:购买商品房住房的,申请购房补助需要提交什么申报资料?
答: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2)《商品房买卖合同》(验原件,收复印件)。
(3)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查档证明(原件)。
(4)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验原件,收复印件)。
(5)购房人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
问:购买二手住房的,申请购房补助需要提交什么申报资料?
答: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2)不动产登记证或者房屋所有权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3)契税发票(验原件,收复印件)。
(4)购房人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
问:外地户口申请补助需要什么资料?
答:外地户口申报资料与泸州本地户口申报资料一样,没有特殊规定。
问:购房补助申报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为了方便购房人申请补助,在政策期限内购房的,申报补助截止日期为2016年5月31日。
银行贴息10问

2024-06-04 19:47:07 回答

住房补贴发放的对象是职工。目前,经济发达地方的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已经实施,企业根据自身的条件参照执行,经济欠发展的地区还无法实施。  已按房改优惠政策购买了规定面积标准住房的职工不享受住房补贴;承租公有住房的职工在自愿退出所租住的住房后,可以享受住房补贴。职工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住房补贴办法和职工住房面积标准按地方政府规定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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